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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設飲用水源地分級保護區

2017-07-06
■馬致遠(左三)在陝西調研南水北調水質情況。 香港文匯報陝西傳真■馬致遠(左三)在陝西調研南水北調水質情況。 香港文匯報陝西傳真

馬致遠表示,如今漢江、丹江源頭地區,沿河居民點仍然較多,污水、垃圾直排江內,尚未建立飲用水源地各級保護區。「根據國家環保部1989年制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跨地區的飲用水源保護區應納入有關流域、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

馬致遠稱,比如在供水源頭劃定的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堆置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糞便和其他廢物,禁止從事種植、放養禽畜,禁止污染水源的旅遊活動。

同時,在批准的各級水源保護區,應設置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誌及防護措施。

「在西方發達國家,一級保護區內界限分明,警告牌醒目,區內沒有居民,沒有種植物,也沒有禽畜。為了防止汽油洩漏,甚至不允許車輛進入。」馬致遠表示,陝南地區也可酌情考慮設立相應的各級水源地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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