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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姦德女遊客 「佔旺」男囚12年

2017-07-06

官列五加刑因素:無用套 偷拍 有前科 落重藥 用專業學歷呃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曾參與違法「佔旺」的中年男健康顧問,涉嫌性侵犯「佔旺」期間認識的妙齡女子,被捕受審後雖獲撤銷非禮罪,惟仍未改其無視法紀本性,事隔半年再用同樣手法迷姦一名初相識德國女遊客,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和「施用藥物獲取非法性行為」兩罪成立,昨日被重判入獄12年。法官指,是案有五大嚴重加重刑罰因素,包括被告令事主相信其專業學歷;施用藥物;性侵時沒有使用安全套;利用有攝錄功能的手錶偷拍強姦過程;在侵犯事主前半年已因涉嫌用同手法非禮另一女子被拘捕。

被告文耀輝(44歲),被控於2015年5月31日在九龍彌敦道732號寬成樓6樓「健康有理」辦公室,向23歲的德國籍女子Y施用氟硝西泮,並將她強姦。被告原本尚有項非禮罪,陪審員退庭商議後判該罪不成立。

官斥用專業姿態騙取信任

暫委法官司徒冕直指案件極度嚴重,痛斥該名曾參與非法「佔旺」健康顧問事後毫無悔意,以所謂專業人士姿態示人,性侵犯事主以滿足一己獸慾,施用「氟硝西泮」藥物令事主神志不清,乘機施暴,其間還用一隻具隱蔽鏡頭拍攝功能的手錶拍下強姦過程。

法官指,是案有五大嚴重加重刑罰因素,包括被告在診所內張貼證書,聲稱自己擁有中醫藥及物理治療學歷,要求事主填寫病歷問卷,令事主相信其專業學歷;施用的藥物不但令人有強烈睡意,更令人失去記憶,刻意用含迷幻成份的草藥「死藤水」此類精神科藥物;性侵時沒有使用安全套;利用有攝錄功能的手錶偷拍強姦過程,事主無力防範;以及在侵犯事主前半年,已因涉嫌用同手法非禮另一女子被拘捕,被告是在保釋期間再干犯強姦案。

德女被姦後現焦慮抑鬱

被迷姦的德國籍女遊客原本心理完全健康,但事後要接受心理治療,出現焦慮和抑鬱,對人失去信心等徵狀。

案情指,被告帶事主回辦公室治療背痛,給予對方飲用混入迷藥飲品,趁她神志不清下霸王硬上弓。來自德國的事主於審訊期間出庭指證被告惡行,她說本身患有背痛,在德國曾接受自然療法,2015年初來港探其德國籍男友,其後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

同年5月,她到訪被告診所,喝過被告提供的紅酒沙冰,被告替她做推拿,其間被告要求她脫去上衣,又替她脫胸圍,未幾她已失去知覺。

過了不知多久,事主回復意識,發現被告摸和吻她胸部,事主指當時意識模糊,不知時間及身處地點,及後感到被告的陰莖插進她的陰道,她呼叫「不要」後被告才抽離。

同年6月1日,文耀輝在家中被捕,警方在他家中搜出一隻偷拍手錶,並發現3段被告偷拍與Y性交的片段。

文耀輝早前涉以「氟硝西泮」迷藥迷暈於「佔旺」時認識的另一名女子,繼而作出性侵犯,惟基於技術性問題,陪審團在法官的指示下,裁定被告「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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