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反對派4人因在就職宣誓時「玩洁v或「加料」而被取消議員資格,其他反對派議員立即齊齊亮相記者會,及呼籲他人出席昨晚的集會,去幫忙「聲援」,但其實當中不少人都同樣面對被取消資格的風險。「愛港之聲」成員陳嘉偉早前曾入稟提出司法覆核11人的議員資格,扣除今次被取消資格者,還有9人的案件有待處理。「愛港之聲」主席高達斌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由於小市民財力有限,他們還要看上訴結果後才決定是否繼續告下去。有法律界人士則指,是次4人的案件已作出清晰裁決,日後若再有議員宣誓案件,是次裁決會有參考作用。
陳嘉偉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11名反對派議員的宣誓有效性,其中9人為民主黨黃碧雲、林卓廷、鄺俊宇、尹兆堅,工黨張超雄,「人民力量」陳志全,「熱血公民」鄭松泰,「專業議政」邵家臻,及「自決派」朱凱Y(9人的宣誓怪行見另表)。另外還有今次被取消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和「香港眾志」羅冠聰。不過,由於當時特區政府亦有相關訴訟進行當中,所以雖然陳嘉偉已繳交相關費用,但決定暫緩有關案件,待特區政府訴訟案的結果出爐再定。
高達斌:或待上訴結果再定
高達斌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高等法院昨日的裁判結果令人鼓舞,但他們仍需進一步與律師商討,去看是否可以繼續9人的司法覆核案。他說,小市民的財力有限,或要再等其後的上訴結果方可決定。
丁煌:可以雜項形式交法庭
執業大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丁煌就表示,是次案件的裁決,對以後可能出現的同類案件有參考作用。不少人都好奇政府會否再對其他宣誓「玩洁v議員提出司法覆核,丁煌指,司法覆核有6個月的期限,即現時政府已不能再對其他宣誓「玩洁v議員提出司法覆核,但可以透過「雜項」的方式,提請高等法院審理。
他解釋,「因為一些相似的案件,如果覺得涉及公眾利益,為保法律上的一視同仁,即『certainty in law』,也可以透過雜項形式去提上法庭審理,或可克服6個月的時限問題。」他續說,若市民在6個月的期限內提出司法覆核,有關案件則會繼續。
陳曼琪:言行違誓如發假誓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也認為,是次裁決對日後的判案有參考作用,「凡是涉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及聲明條例》有關、法庭將要處理的案件,今次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判案,已是很清晰的指引。在大是大非上不能含糊,在(宣誓)態度上也要誠懇,任何事看到言行不一,也是無效。」
她續指,是次判決正確執行了香港基本法,有警示作用,即使部分議員在司法覆核上可「過骨」,亦不可抱僥倖心理,若其言行與宣誓內容不符,仍可循發假誓的法律問題作追究。根據有關法例,發假誓屬刑事罪行,罪成最高可判入獄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