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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姐:安排經深思熟慮

2017-07-28
■譚惠珠強調,實行「一地兩檢」有法理基礎。  資料圖片■譚惠珠強調,實行「一地兩檢」有法理基礎。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被稱為「禍港四人幫」之一、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為反對「一地兩檢」,昨日竟連「第二次佔中」也搬出來,聲言如果再發生「佔中」,特區政府就可通過基本法第二十條在「佔領區」實行內地法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反駁,興建高鐵、實行「一地兩檢」經過多年深思熟慮,有法理依據,並非臨急臨忙即可向中央提出授權,並批評李柱銘的憂慮完全基於假設,不值得討論,又強調興建高鐵香港段的構思「百分之一百零五」由特區政府運用高度自治權向中央提出的要求,而具體安排亦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

當年有份起草香港基本法的譚惠珠和李柱銘,昨日同時出席電台節目討論「一地兩檢」。李柱銘在節目中聲稱,特區政府引用第二十條,是為了不破壞香港基本法而想出「屎橋」,「連基本法也不運用,那就不會牴觸了」,又聲言做法「惡啃」在於特區政府以後都可以與內地達成協議,將香港任何一個地方租給內地,而該地域不實行香港法律。

李搬「二次佔中」危言聳聽

他更搬出「第二次佔中」說事:「『佔』了幾天,(特區政府)覺得不對路,是否很容易又透過第二十條,在大家的協議之下,將被佔據的區域又租給內地,短租一個星期就行了,整個星期不用香港法律、基本法,全部用內地法律?」

譚惠珠反駁,李柱銘講的那種危險不會發生,強調興建高鐵、實行「一地兩檢」是香港自己經過多年考慮,「甚至明知(總站內)留了地作『內地口岸區』,在這樣的情況下撥款和建築的,所以不會無端白事將某一塊地給內地用」。

她強調,特區政府的做法有根有據,「不是說在『佔中』期間忽然找到基本法第二十條(由中央)授權就可以,所以我一直說不是用第二十條作為它(向中央提出授權租出地方)的基礎,律政司(司長)都無講過。」

譚駁李假設:不值討論

譚惠珠質疑,李柱銘的說話完全是基於假設,「沒有這件事發生,我也看不到這件事會發生,所以我們花了15分鐘去講一個李柱銘自己假設的憂慮,我覺得是不值得花這些時間。」

她強調「一地兩檢」符合「一國兩制」,因未來西九龍總站的「香港口岸區」採用香港法律,而「內地口岸區」仍然有6個事項採用香港法律,主要在民事方面,而高度自治也不會改變,因興建高鐵香港段的構思是「百分之一百零五」由特區政府提出,並多次在立法會審議撥款時講清楚,「由頭到尾都不是中央對香港的要求,是香港用高度自治權作出決定,然後向中央提出要求。」

就內地人員在「內地口岸區」,擁有多於簡稱「CIQ」的海關、入境和檢驗檢疫執法權,譚惠珠指出,口岸非只是供港人使用,是開放予全世界的旅客,因此做法要與內地其他口岸一致,又認為港人毋須擔心,「如果大家擔心口岸有什麼可以做、有什麼不可以做,香港每日有以十萬計的人來往內地,大家可以問問隔籬鄰舍、同學老師、親戚朋友,他們會跟你說直行直過,取你的行李,(讓關員)檢查你的證件,是沒事的,所以大家毋須擔心這樣那樣。」

李「捉貓狗論」脫離現實 離題萬丈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前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用「業主論」解釋向內地租出總站部分地方,指做法有如業主問租客能否租回一間房。李柱銘聲稱「魔鬼在細節」,又用袁的比喻借題發揮,聲稱租客要在屋內劃界供業主由大門回房,「這兩尺範圍就是歸他(業主)管了,你(租客)那些貓仔、狗仔、細路仔進入那兩尺範圍,他就可以捉進房間。」

譚惠珠反駁,如果用比喻講實際情況,可以將比喻變出不同花樣,直到離開主題,而主題是香港的土地、天然資源屬於中央所有,又指李柱銘所講的「兩尺範圍」應是指由香港邊境至總站的路軌及車廂,是買了車票的人才可進內的,而他們明知那裡是內地管轄區,實行內地的法律,「會引起什麼麻煩呢?應該不會有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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