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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遣散280萬 僱主「潛水」

2017-09-08
■飲食業職工總會昨日到柴灣權發海鮮酒家抗議,追討遣散費、補水等賠償。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飲食業職工總會昨日到柴灣權發海鮮酒家抗議,追討遣散費、補水等賠償。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工聯與員工赴酒家分店抗議 職員稱不同老闆「找錯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寶儀)位於青衣的「權發海鮮酒家」於7月底結業,約30名員工被拖欠遣散費及賠償,涉款約280萬元。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昨日聯同受影響員工先後到權發銅鑼灣及柴灣分店抗議,促請僱主現身,補償員工應得的權益,並且呼籲在場的市民切勿光顧該酒家。勞工處回應指,會協助員工往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

約20名員工及工會代表手持「老闆手法真邋遢不瞅不睬無品格」的橫額,並舉起寫有「出力出力得個桔;僱主無良好心�U」的標語,聚集於銅鑼灣分店門外,高呼「抵制權發、街坊不好幫襯」等口號,並勸阻市民不要光顧。

分店不同公司 持有者同一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向銅鑼灣分店職員查詢,有職員稱兩間權發屬不同公司及老闆,認為青衣的員工「找錯人」。不過,根據資料顯示,兩間分店雖由不同公司持有,但持有人均為同一人。

黃必文:或需申破欠基金

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必文指出,酒家要求員工簽署同意書,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遣散費及長服金。不過他指出,對沖後的金額不足以支付全數的遣散費,要求僱主補回差額。

他續說,員工多次透過勞工處聯絡僱主不果,加上早前長沙灣分店結業亦同樣出現拖欠遣散費情況,「即使法庭已頒令勞方需支付遣散費,惟至今員工仍未收到,或需申領破欠基金。」

資深員工:僱主沒發遣散費

入職權發逾12年的部長阿萍批評,僱主曾要求他們簽署文件證明已收妥工資及遣散費等,惟從沒發放遣散費,員工堅拒簽署。她被拖欠11.3萬元遣散費,扣除對沖後尚欠逾3萬元,促請僱主與勞工處商討,盡快支付。

她質疑僱主採取「拖字訣」,讓員工因長時間追討而不了了之,並利用破欠基金漏洞,「不應該是破欠基金出(這筆錢),且破欠基金員工亦收不到全數應得的款項。」

陸頌雄倡政府盡快修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不少受影響的員工年資較長,部分人扣除對沖後仍欠逾5萬元。他指現時不少飲食業及服務業公司利用破欠基金,逃避應付的遣散費,建議政府盡快修例。

勞工處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收穫29名青衣權發海鮮酒家的僱員求助,已為僱傭雙方進行調停,惟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該處會協助員工往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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