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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申報制度無「政治介入」

2017-10-25
■林鄭表示,離職政治委任官員若再從事工作都要去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 資料圖片■林鄭表示,離職政治委任官員若再從事工作都要去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 資料圖片

強調保障公眾知情監察權 亦保障離職官員工作權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傳媒問到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離職後工作無申報的爭議,她回應指,有關申報的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由公務員處理,並無任何所謂「政治介入」,制度只為保障公眾知情權、監察權,防止利益衝突或不良觀感出現,同時亦保障離職官員的工作權利。她坦言,有關制度無法律基礎,不會有人因違反了就會被檢控,但相信每一位曾擔任這些重要位置的人士都會尊重這個制度,而過去亦已處理了數十個個案,希望曾俊華同樣如其他離職了的官員般尊重這套制度。

林鄭表示,離職的政治委任官員若再從事工作都要去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而諮詢工作亦由公務員處理,有時如果要徵詢法律意見,亦涉及到律政司的同事,因此並無任何所謂「政治介入」。

她解釋,這個制度本身是平衡了兩方面。第一,平衡了離職高官與公眾的權益。因為對於這些政治委任官員,公眾對他們有一定期望,希望他們離職後不要做一些有利益衝突的事,不要令社會有一些不良觀感,亦要讓公眾有一定的知情權和監察權。

第二,是考慮到這些離職官員仍然有工作權利,不能規定他們什麼都不能做,否則會影響到日後吸引更多人加入政治問責團隊。因此她認為整套制度是作出了平衡,而且過去十多年亦沒有出現什麼問題。

無法律基礎 不會被檢控

林鄭月娥坦言,這套制度沒有法律基礎,所以即使違反了亦不會被檢控或懲罰。她解釋,因為這班政治委任官員已經離開政府,而他們亦不是一般公務員,離職後並無長俸制或其他東西,所以有關規管,只是一種對制度的尊重。

既然政府設計了一套平衡的制度以釋公眾疑慮,林鄭月娥相信每一位曾擔任這些重要位置的人士都會尊重這個制度,相對而言需要當事人主動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

制度內容在聘書上詳細交代

至於離職官員怎樣知道自己是否有這樣的責任,林鄭月娥指出,有關內容在聘書上已詳細交代,當中講到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制度,官員在簽署聘書時已代表他們認同有關制度。

她補充,對於司局長和其他政治委任官員的規定只是離職後12個月,行政長官則嚴格一些,長達3年。

對於有人認為不支薪就不算「工作」,林鄭月娥指,規定上寫明是「任何工作(any employment)」,有關寫法故意比較籠統,是為了要盡量涵蓋到社會上會出現的不同狀況,「所以如果他尊重這個制度,他做任何事,穩妥起見,我聽到有些曾經受這套制度規管的前局長都說──你做任何事,如你有懷疑或你怕別人有懷疑,你便去問一下、尋求意見,是這樣的一套制度。」

冀曾俊華同樣尊重制度

林鄭月娥並指,過去處理的數十個個案已在網上公佈,類近例子很多,包括一些大學裡的兼任教授、在電台裡主持節目,即使是不受薪,相關離職官員都會來這個諮詢委員會尋求意見。

她強調,諮詢委員會亦是以一個很客觀、持平的態度,基於他們看到的資料來給意見,並會附帶一些「溫馨提示」,避免令人覺得有利益衝突等,「每個離職的政治委任官員都是用這一套,所以我希望曾俊華先生同樣好像其他官員那樣離職之後都是很尊重這套制度,亦不想引起公眾有任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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