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十三經》中,為《春秋》作傳者,共有《左傳》、《穀梁傳》、《公羊傳》三家,概稱為《春秋三傳》。
鄭玄《六藝論》評三傳云:「《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穀梁》善於經。」可見三傳解經,各有特色。
《春秋》襄公十九年載齊靈公逝世一事曰:「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上回,本專欄曾導讀《公羊傳》對本經之解釋,以下謹再導讀《左傳》與《穀梁傳》之說,略窺《春秋三傳》解經之異同:
《左傳》: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
《穀梁傳》:還者,事未畢之辭也。受命而誅①,生死無所加其怒。不伐喪,善之也。善之,則何為未畢也?君不尸②小事,臣不專③大名,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④讓矣。士匄外專君命,故非之也。然則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⑤而歸命乎介⑥。
晉士匄聞喪不伐,帥師乃還,《左傳》以為合禮,《公羊傳》亦以之為「善辭」,明確褒揚士匄不伐喪之舉。惟《穀梁傳》則以「還」為「事未畢之辭」,認為士匄當向主君請示,待命而返。
未完使命 似有責難
徐彥疏《公羊傳》云:「言『乃』者,士匄有難重廢君命之心,故見之者。」又楊士勛引鄭玄說疏《穀梁傳》云:「士匄不伐喪則善矣。然于善則稱君,禮仍未備,故言『乃還』,不言『乃復』,作未畢之辭。」然則經文所謂「乃還」,似有責難之意。
惟楊士勛又云:「此既善不伐喪,復為事畢之辭,則是純善士匄,故以未畢之辭言之。」則經文當以褒揚士匄為旨,所謂「乃還」,實未必有責難之意。孔穎達疏《詩經.國風.清人》云:「將帥若罷兵還國,必須君命,故不召不得歸也。傳善士匄不伐喪耳,其得反國,亦當晉侯有命,故善之。」更認為士匄罷兵返國,當亦承晉侯之命。
合乎道義 不必待命
無論士匄有無向晉侯請命,君子禮不伐喪,合乎道義,不必苛責。杜預注《左傳》曰:「禮之常,不必待君命。」又何休注《公羊傳》云:「禮,兵不從中御外,臨事制宜,當敵為師,唯義所在。士匄聞齊侯卒,引師而去,恩動孝子之心,義服諸侯之君,是後兵寢數年,故起時善之。」所言是也。
譯文
《左傳》:晉國士匄侵襲齊國到達穀地,聽聞齊國有喪事就返回了,這是合於禮的表現。
《穀梁傳》:所謂「返回」,是表示事情未有完成的文辭。受國君之命去討伐,對象既死,就沒必要再向其施加怒意。士匄不討伐有喪事的對象,故《春秋》特記載此事以示褒揚。但既然有意褒揚,何以又說他沒有完成任務呢?因為君主不主管小事,臣下不獨佔美名,善事應歸於君上,過錯則歸於自己,這樣民眾便能興起禮讓之風了。今士匄在外專擅獨行而無視君命,故需加以責備。那麼,士匄應怎樣做才合宜呢?應該掃地張帷,暫駐原地,並派副使返國稟報,聽候國君指示。
注釋
① 受命而誅:受國君之命而討伐。《說文》:「誅,討也。」諸家或標此句為「受命而誅生,死無所加其怒」,謂受命誅滅生者云云,其實不必。所謂「生死」,僅取後字「死」義,此乃偏義複詞用法,古籍屢見。
② 尸:主持。《詩經.國風.采蘋》:「誰其尸之,有齊季女。」鄭玄箋云:「尸,主。」
③ 專:專一,引申指獨佔、專擅。《廣韻》曰:「專,擅也、單也、政也、誠也、獨也、自是也。」
④ 作:興起。《說文》:「作,起也。」
⑤ 墠帷:掃地張帷,指置帷駐守。《經典釋文》 曰:「墠帷,音善,掃地張帷。」
⑥ 介:介使,副使。《經典釋文》:「介,音界,副使也。」■謝向榮博士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中文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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