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港隊跨欄代表呂麗瑤上月在fb自稱在年少時遭前教練性侵一事,引起社會關注孩童面對性侵的情況。保安局早於2011年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但護苗基金最新調查發現,只有58%家長知道有關機制,當中逾半都不清楚機制的運作。■節自《性罪查核機制 家長認知不足》,香港《文匯報》,2017-12-14
持份者觀點
1. 護苗基金:聽過這機制的家長中,逾半表示只聽過該機制,但不清楚此機構的運作,情況較5年前的同類調查上升16%。促請特區政府加強宣傳,並由新入職僱員推展至所有現職僱員。
2. 家長:應開放此機制予家長使用,並立法執行查核機制,由現時的自願性質,改為立法強制性執行。
3. 臨床心理學家:對統計結果感到極其憂慮,促請各界人士應該及早教導兒童預防被性侵犯。
多角度思考
1. 試簡述港隊代表發表事件的經過。
2. 承上題,這揭發了香港在保護兒童方面的哪些不足?
3. 你同意上述對《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建議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