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同道合戰勝孤單 借船出海共拓市場
「共享」是近年熱門詞語,我們常會聽到「共享經濟」、「共享單車」、「共享空間」等名詞。今年政府大力推動「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旨在為年輕人提供創業空間,並期望明年能全面投入運作,然而當中的約九萬平方呎共享空間,多少人能夠受惠?多名持份者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政府推出計劃要符合使用者期望,雙方必須雙向溝通才能共贏。
■文、攝:香港文匯報記者 朱慧恩
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走訪了數個現正運作的共享空間,以及多名創意青年與文化藝術工作者,探討共享工作空間的意義。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了解在九萬平方呎的空間背後,創業青年和藝術工作者又有何心聲及期望?他們的評價是有助擴闊人際網絡,效果是有的,期望是配套設施需完善。
共享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概念源自外國,近年隨着初創企業(Startup)的興起,共享工作空間逐漸流行。一般初創企業一開始未必有太多資金,共享空間成了減低營運成本的不二之選。近年,本港亦颳起了創業風潮,不少年輕人願意選擇創業,因此市面上愈來愈多共享空間應運而生;現時市面上有不少私人營運的共享空間可供選擇。共享空間的意義遠不止於一個特定呎數的空間,更重要的應是創業者要懂得從配套服務及身處空間覓得機會。創業者可互相交流意見,啟發思維,同時建立人際網絡。
從造訪這兩個現正營運的共享工作空間,了解其具體運作模式,而當中的租客亦向記者分享了一些看法。成立於2015年、位於黃竹坑Genesis的香港青年協會賽馬會社會創新中心(社創中心),為初創企業給予共享工作空間,佔地近5,000平方呎,提供工作空間及培訓與創業培育項目。中心督導主任黃好儀認為,共享空間對於初創企業而言,他們所租的除了空間外,更重要的是背後的配套服務及擴闊人際網絡的機會,因此她建議使用者要把握機會,在有限空間中爭取更多資源。
Dolphin Concepts Limited共同創辦人蘇偉森(Sam)為現時社會創新中心共享工作空間的租用者,公司主要業務是利用藍牙及自定義無線射頻之無線技術,配合雲端科技來發展物聯網項目。Sam認同對於從事創科行業的人來說,創意很重要,若只躲在辦公室「閉門造車」,會令自身缺乏想像力。正如他之前租用工廈單位工作時,便是此情況。而在共享空間工作,則令他們與同一空間的初創企業互相交流,甚至覓得合作機會。「我們會與其他初創企業交流,例如之前有間做App的公司,會向我們請教一些硬件上的知識,我們亦有提供意見。畢竟彼此各有長處,若雙方能交流意見,能激發出很多新的想法;若對方公司的技術適合我們,甚至有合作可能性。」
早前,英皇集團亦推出集團首個共享空間、位於灣仔的Mustard Seed,同時亦是首輪「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的參與企業之一。手機App「TravoAsia」的創辦人Stephen Leung現為其租戶,他十多年前已從事手機遊戲開發的工作,他表示在共享空間工作,令其結識不同類型的初創企業,同時在與其他租戶交流的過程中,對思維啟發有幫助。「有時在編寫程式時,會與別人交流,對方看後亦可即時為我提供意見,看是否有改善之處。」Stephen認為對於創業者,多接觸別人、互相交流很重要,這是他認為在共享空間工作相對於在家工作更有意義之處。
軟硬件配套幫助大
「青年共享空間計劃」強調官商民合作,其中又以非政府組織(或企業自行營運)作為營運機構。營運機構除了負責青年共享空間的日常營運和管理外,亦強調須提供多元化的租務方案及配套服務。適當的配套服務,對於初創企業十分重要,青年人創業經驗尚淺,欠缺人際網絡,因此適當的配套服務如硬件方面可助他們在實際營運操作上更順利。而軟件配套方面,他們更容易接觸和認識業內人士,同時發掘潛力投資者,對於解決創業困難有重要意義。
兩個以初創企業為主的共享空間:社創中心及Mustard Seed均有硬件及軟件配套幫助創業青年,常用的硬件配套一應俱全。軟件方面,社創中心提供講座及培訓,亦會邀請他們參與一些創業日,展示企業產品。Sam向記者表示,社創中心這些配套對他幫助很大,前者可學習撰寫計劃書及如何吸引投資者,後者如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e-Hub)參與活動,則是讓企業「走出去」,展示優勢的機會。
Mustard Seed亦有一系列講座及配套服務,Stephen指出,相關的配套對創業者很重要,例如他曾參與關於Online Marketing教學的活動,對他學習如何推廣業務幫助很大。他又表示現時英皇集團本身亦有類似Startup的公司,又或者集團本身亦有特定想推廣的業務,開拓這些合作機會對初創企業來說很重要。
有利藝術創作交流
共享空間對創業者有意義,對於藝術工作者而言,若能在同一空間下從事創作,互相交流心得,接觸更多的人,對藝術創作亦很有幫助。
記者走訪了位於跑馬地、為保良局轄下的三級歷史建築物V54。V54由保良局主席(2014-2015年)梁安琪借出,經翻新後,開展了「V54青年藝術家駐留計劃」。駐留計劃可算是另一種共享模式,除有獨立房間外,藝術家均共同使用其他空間,藉以鼓勵彼此交流,共同進行創作探討。駐留限期由一個月到一年不等,藝術家駐留期間進行藝術創作及回饋活動。曾慧明(Cathy)與徐奕婕(Ivy)曾是V54的租客,對她們而言,駐留期間能與來自不同地方、不同藝術創作背景的藝術工作者交流,彼此交換意見,激發創作靈感,也有助擴闊人脈。
Cathy從事多媒體創作,於V54駐留了半年。對Cathy而言,在駐留期間與來自不同地方、從事不同藝術創作形式的藝術家交流,對她的創作有很大幫助。「雖然彼此的藝術創作形式不同,但他們會從自身的角度去評價我的作品,甚至給予建議。當他們見到我的作品時,又會主動走過來與我傾談,討論作品。」她笑言在這半年中,在煮飯時與藝術家們有最多交流,彼此會交換創作心得、煮食心得,是更真實、更有趣的生活接觸。Cathy表示當時認識了不同國家如越南、韓國的藝術家,現時仍保持聯繫。
至於Ivy則從事編舞創作,雖然只在V54駐留兩星期,與其他藝術家的交流不及Cathy多,但在她看來,與一眾藝術家在同一屋簷下創作,令她感受到藝術家之間有種互相支持的力量,令其更有動力去創作。「大家在同一地方從事藝術創作,令我感覺到在香港原來有一群同路人對藝術創作仍抱有熱誠,與自己同樣努力創作。當中有一種互相支持的力量,令我感到不孤單。」她說。
數年前,為回應文化藝術界對空間的需求,香港藝術發展局首個推出的藝術空間計劃「ADC藝術空間」,選址黃竹坑Genesis 12樓。黃天盈(Tiana)及譚卓文現為該地租戶,對於目前所租用的空間,兩人表示整體來說無論在硬件或軟件均感滿意,Tiana稱例如在南港島開放日時,該層工作間會開放給觀眾參觀,她坦言藝術家始終需要有一定的曝光率,而開放日則讓她有機會接觸更多人,互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