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 右二 ),昨改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在內的6名激進示威者,涉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起訴煽惑暴動、參與暴動和襲警等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庭。承認襲警罪的梁天琦,因被法官取消保釋,昨日需由收押所出發,坐囚車到庭。
梁天琦(24歲)坐囚車離開收押所前,右手被鎖上手銬,到達高院應訊時神情呆滯。
除了襲警罪,梁仍要面對另外三項控罪,包括一項煽惑暴動,以及兩項暴動罪。有關控罪指梁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和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連同黃台仰非法煽惑砵蘭街的在場人士參與暴動。
同案第五被告黃家駒(25歲、售貨員)已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襲警罪獲控方不予起訴 。
餘下4名被告選擇不認罪,包括李諾文(20歲、無業)、盧建民(29歲、散工),各面對一項暴動罪;林傲軒(21歲、技術員)被控非法集結和暴動兩罪;林倫慶(24歲、工人) 則被控3項暴動罪。4人將與梁天琦繼續面對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