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在「雙學三丑」案的判詞中指,認同上訴庭有關暴力示威須加重刑罰的新指引,但稱這不應設有「追溯力」。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分析,即使上訴庭有關的新指引在 「佔中」發生時仍未頒佈,但餘下的「佔中黑手」仍可能面對判囚的懲罰。
馬恩國:「佔中三丑」案較嚴重
就特區終審法院的判決會否影響未來的「佔中三丑」案,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分析,特區終院的判決只涉及量刑部分,而非入罪的問題,而「雙學三丑」案件的性質,與「佔中三丑」的案件性質完全不同,嚴重程度也有分別。
他認為,原訴法庭最初在考慮「雙學三丑」的判刑時,很大傾向為「三丑」是年輕人,而「佔中三丑」非年輕人,戴耀廷更為資深法律界中人,兩者有很大分別。
黃國恩:判刑須跟新指引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認為,刑事法例原則上不可以有追溯力,但新指引並非改變法律,而是限制了法官在判決類似案件上的酌情權,下級法院再遇有類似大型示威而涉及暴力時,就必須根據上訴庭新指引量刑。
他續說,「佔中三丑」案件雖還未有裁決,但有關人等一旦罪成,法院在判刑時就不能再按自己主觀的意志行使酌情權,而必須跟從新指引。
針對不少人質疑特區終院指上訴庭判決不適用於是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坦言,她對特區終院就「雙學三丑」案的判決感到憂慮。事實上,香港很多案件都未必有判刑指引可以跟從,倘特區終院因為「無指引」而輕判,即代表法庭「自行立法」,這偏離了一般根據案件的嚴重性去判案的原則。
陳曼琪:港人應發聲表達憂慮
她續說,是次判決亦變相令人感覺倘要脫罪,就要去觸犯極為嚴重的罪行,以超越「現有框架」,這絕非「公義」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下所樂見的事,特別「佔中」是大型、暴力及非常危險的行為,絕對不能輕視,香港市民應該積極發聲,表達自己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