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三讀通過禁止向未成年人士賣酒的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但政府提出執法人員在取得搜查令後,可進入私人住宅搜證的修正案,未獲得在席過半數議員支持而被否決。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早前指出,現時衛生署督察並無權申請搜查令進入住宅搜證,加上現時樓上酒舖普遍,若在法例中剔除有關在住宅物業賣酒的部分,可能會造成法律漏洞,若政府不堵塞漏洞,是無盡責。
陳肇始昨於立法會上發言時表示,有關修正案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時,議員並無異議。她表示,明白議員擔心執法人員權力過大,但當局在法案修訂時已作出平衡,不會隨便入屋搜查,會在有合理懷疑下,涉及業務過程向未成年人士賣酒才會執法,又指修正案不獲通過並不理想,會影響日後執法。
陳肇始:或影響執法
有議員擔心容許執法人員進入住宅搜證,會家庭造成騷擾。民建聯周浩鼎表示,不支持政府的修訂,認為賦予衛生督察入屋搜證權力,是操之過急,欠缺相稱性。民建聯蔣麗芸則指該做法可能對所有家中有放置酒並有小朋友的家庭造成騷擾。
不過,新民黨葉劉淑儀則支持政府修訂,認為現時有不少條例賦予執法人員權力入屋搜查,過往甚至允許執法人員不需搜查令即可入屋搜查,不必對需批出搜查令入屋搜查權大驚小怪。
最終允許衛生署督察可在申請搜查令進入住宅搜證的修訂在12票贊成、29票反對下遭否決。陳肇始在會後表示,修正案被否決令法例不完善,但政府會在未來制訂執法指引方面吸納議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