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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十的哥請願 促取締UBER

2018-03-16
■逾40部於天線綁紮黑絲帶的士慢駛遊行。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逾40部於天線綁紮黑絲帶的士慢駛遊行。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有逾千會員的「西北區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昨晨到警總請願,指UBER只有數百個營運牌,卻有數萬加盟車輛,明顯違法,要求取締UBER。總會主席黃永忠表示,本港的士業有多個類似UBER的召車APP,提供應召服務的車輛全部證照齊全,且受到政府有效監管,香港完全不需要UBER這樣一個違法營運的召車平台,質疑警方為何在明知UBER違法卻多年來不予取締。

十多名「西北區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示威者昨晨10時到警察總部示威,他們手持「UBER白牌車漠視法紀、擾亂社會秩序、橫行霸道、無法無天」等標語抗議。

示威者致警務處處長的請願信指出,該會曾於6月9日投訴警方「疏忽職守」,沒有全力執法,拘捕UBER東主、員工及提供非法載客服務的司機,惟投訴警察課將指控列為「並無過錯」。

示威者認為裁決不當,指警方沒調查UBER的數項違法行為,包括在招攬加盟司機時,未指明無營運證載客違法,可能訛稱加入UBER既可合法載客及收取酬勞;沒調查UBER是否核實加盟司機及車輛是否有營運證;若UBER車均有牌營運,可UBER只有數百營運牌,卻聲稱擁有數萬加盟車等。

示威者建議警方循兩個方向加強調查UBER,包括在招攬車隊成員時,是否誤導無營運牌的白牌車加入,及司機填報資料時,是否在UBER誤導下虛假填報擁有營運合法牌照。

疑放蛇檢控UBER無阻嚇力

黃永忠強調,目前執法人員以放蛇方式檢控UBER司機無補於事,上庭後也只是罰款司機兩三千元,毫無阻嚇力,應該直接取締非法載客平台UBER,才能杜絕白牌車非法載客泛濫的違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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