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公然參加「五獨論壇」,更鼓吹要為「香港建國」做好準備,但他在備受批評後就聲言,這是「學術討論」。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戴耀廷參加的「五獨論壇」並非學術會議,組織及參與者分屬「台獨」、「蒙獨」、「疆獨」、「藏獨」及「港獨」等分裂甚至是暴力恐怖組織,不排除其間涉及分裂國家的行為,特區政府應研究以《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的「煽動罪」檢控戴耀廷。
可引用「刑罪條例」起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在不可動搖的憲制基礎下,戴耀廷在台灣有關「政權一旦解體,香港就可以考慮『獨立』」等的言論,表面上已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1(g),煽動意圖罪中的「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特區政府應研究引用有關條例起訴戴耀廷。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也批評,戴耀廷有關言論已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特區政府應考慮以《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煽動罪」檢控戴耀廷。
「五獨論壇」非學術會議
他解釋,戴耀廷參加的「五獨論壇」並非學術會議,組織者和參與者來自「台獨」、「蒙獨」、「疆獨」、「藏獨」及「港獨」等分裂甚至是暴力恐怖組織,而討論的是串連建立「政治聯盟」,意圖推翻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央政府。
涉實際行動已超越討論
黃國恩指出,這已非單純的言論,而是涉及實際行動,是「煽動罪」檢控原則的一個重要元素。特區政府應立案深入調查,一旦有充分證據就應予以檢控,以彰法治,遏制「港獨」歪風,保障國家安全,倘有法不用,就是失職。
他坦言,香港的反對派當年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聲稱香港現行法例已足以保障國家安全,一旦案件提交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刑事罪行條例》無法入罪,即顯示現行法例在保障國家安全問題上有很大的漏洞,屆時就證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刻不容緩,特區政府絕不能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