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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避歐盟私隱新例 亞洲用戶失嚴格保障

2018-04-20

社交網站facebook(fb)早前被揭洩露用戶資料,餘波未了之際,路透社前日披露,fb正修改服務條款,15億用戶的資料將不再受較嚴格的歐盟條例所規管。

美私隱條例較寬鬆

fb利用愛爾蘭低稅率之便利,2008年在當地註冊子公司,因此其私隱政策受歐盟規管。歐盟新私隱條例《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下月25日生效,若企業未經用戶同意就搜集資料,監管機構有權向企業罰款,最高可達相關企業全球收入的4%。路透社指,fb計劃減少GDPR對公司的管控,從而迴避數以十億美元的潛在罰款,由下月開始,亞洲、澳洲、拉美和非洲合共15億fb用戶的資料將不再受GDPR保障,佔fb全球用戶的7成。

倫敦大學科技政策研究員維爾表示,相關用戶資料將改為受寬鬆的美國法律規管,fb在私隱爭議上獲得更大操控空間,例如歐盟法律將用戶瀏覽記錄視為個人資料,但在美國則未受相應保護。

fb創辦人朱克伯格月初曾表示,「精神上」支持GDPR法例,但考慮到全球監管標準不一,不會承諾將歐盟法規推行到公司所有地區。fb回應路透社的報道時,稱今次改動服務條款對用戶影響不大,歐盟用戶享有的私隱控制和設定也會應用於其他地區。

有傳其他科網企業亦將針對GDPR改動服務條款,專業社交網LinkedIn前日表示,將於下月8日起,合併非歐盟用戶至美國分公司進行管理。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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