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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2018-06-01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庭對暴力行為的判決及強烈譴責,相信可向公眾表達對暴力零容忍的訊息。警方會繼續全力偵察及搜證,緝拿及檢控其他涉案者。

勿利用警員克制肆意施暴

陳純青在庭外表示,這是第五宗在區域法院審結,而涉及最多被捕人的旺角暴亂案,10名被告因向警員投擲磚塊、雜物,破壞警車,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毀壞等罪名,法院已在上月2日裁定各被告暴動罪名成立,並在昨日判刑。

他坦言,旺角暴亂的調查工作絕不容易。在長達60日的審訊中,不同的閉路電視片段和證人口供,都清楚展示各被告目無法紀,罔顧市民及執法人員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陳純青強調,使用暴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法庭亦予以強烈譴責,指出被告集體暴力的行為是對法治及社會的藐視,以及無法無天,利用警員的克制,肆意使用暴力。

旺角暴亂至今,警方已先後拘捕91名涉案者,其中28人已被定罪,罪名包括暴動、縱火、非法集結、襲警、刑事毀壞等。判刑則分由住院式監禁、住院式感化令至監禁4年9個月不等。陳純青表示,警方會繼續全力偵查及搜證,緝拿及檢控其他涉案者。

他並強調,警方向香港社會及市民保證,警隊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如有違法行為,警方會以一貫專業態度執行職務,果斷執法,將破壞香港社會治安及秩序的違法者繩之以法。

另外,被問及同案有一名女被告李倩怡在案件開審前潛逃,陳純青表示,警方一般會循不同途徑去追捕,惟不會透露個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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