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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民議】傷及保安 罪當判囚

2018-06-05

應囚禁一年半載多反省

區女士:梁游根本不應做這些無謂的事,令到立法會一片混亂,更導致多名保安員受傷,他們被判監實在罪有應得,如果判一年半載,讓他們可以有多些時間反省更好。

須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鄭先生:立法會是一個莊嚴地方,梁游卻粗暴衝擊立法會,更致在場工作的保安人員受傷,實在要不得。現在被判4個星期監禁,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希望他們可以在獄中好好思過。

遇事施暴力教壞年輕人

何先生: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應該以暴力解決問題,如果你有道理,應大家坐低講,但梁游衝擊立法會,不只令保安員受傷,更因全程透過電視轉播,可能教壞年輕人,所以我同意法院對他們的違法行為作出懲罰。

衝擊議事廳絕不可接受

鄭先生:立法會是讓議員議事、為市民服務的地方,可是梁游卻不理會規則及法律作出衝擊行為,更令多名保安員受傷,絕對不可以接受,要接受坐牢的懲罰很合理。

搞搞震背後有政治目的

浪先生:我對梁游沒有任何偏見,但不論政見如何,都不應該衝擊立法會,因為立法會有它本身的尊嚴。我覺得年輕人做出這種事,背後是有政治目的,或受其他人煽動,如果你真的希望成為立法會議員,幫助市民改善民生,一早應該正確宣誓,不要搞搞震。

■圖/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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