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濃度將參照實地狀況 提高國內外監測結果可比性
香港文匯報訊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中國將推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標準進一步與國際接軌,主要是修改污染物監測以更接近實況的狀態進行,改善污染物監測狀態的規定與主要發達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的現行規定均不一致的情況。
生態環境部當天通報說,將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改單(下簡稱「修改單」)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現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於2012年2月29日發佈,自2013年起分批實施,2015年在內地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施。
徵公眾意見評估歷5個月
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要求「修改《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關於監測狀態的有關規定,實現與國際接軌」。按照該部署,生態環境部組織原標準編制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起草了「修改單」,並向相關部委、地方、科研單位和社會公眾徵求意見。評估工作歷時5個月,在各工作組研究的基礎上,組織了七次全體人員參加的研討會,形成了最後的評估報告。
據介紹,「修改單」主要內容是將原規定中,污染物按照標準狀態(0℃、1個標準大氣壓)監測,修改為氣態污染物按照參考狀態(25℃、1個標準大氣壓)、顆粒物及其組分按照監測點的實際氣溫和氣壓監測。
參與項目評估的專家分析指,中國歷次制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均規定按照標準狀態計算污染物質量濃度和排放量,與主要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的規定不一致,使得國內外污染物質量濃度的監測結果可比性不強。
高原污染被高估逾四成
專家進一步解釋說,中國國土面積幅員遼闊、地形地貌具有西高東低的特徵,內地平均氣溫顯著高於0℃,特別是青藏高原與東部沿海地區的氣壓差別很大,高原地區PM2.5污染狀況被高估40%以上,標準狀態下的污染物濃度水平難以很好反映真實的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影響了中國環境空氣質量的分區管理和污染防治。
其次,南方地區與北方地區相比,溫度和濕度相差較大,顆粒物在大氣中沉降速率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差異,進而導致採樣時顆粒物粒徑篩選及測量質量濃度計算的較大誤差,影響了PM2.5和PM10監測結果準確性。測量工況採用大氣實際狀況,將有利於從顆粒物篩選等方面提高監測的準確度和精度。
據了解,發達國家對監測狀態的規定在歷史上也曾作統一要求,此後相關科研發現,顆粒物及其組分按照統一的標準狀態折算濃度,影響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為此,從1997年美國修訂標準開始,各國陸續將顆粒物監測狀態由統一的標準狀態或參考狀態,改為實況狀態。為了歷史數據可比,發達國家通常規定,在監測污染物濃度的同時,要監測並記錄氣溫、氣壓等狀態參數。氣態污染物監測狀態方面,通常採用常溫和一個大氣壓作為參考狀態,其中常溫主要有美國為代表的25℃和歐盟為代表的20℃兩類,接近多數人群的實際生活環境。
評估報告認為,中國的標準狀態與國際通行的參比狀態或實際狀態在質量濃度測量和計算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在開展國別污染狀況評估時不能準確反映中國真實環境空氣質量狀況,也不利於開展積極的環境外交和參與全球大氣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