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外長賽夫丁前日訪問新加坡,與該國外長維文會面,大馬媒體同日引述賽夫丁稱,星馬供水協定可於協議達成的「25年後」而非「第25年」磋商。新加坡隨即嚴言反駁,指星馬供水定價在1987年,即協議落實第25年已確定。
星:大馬早失談判權
新加坡政府表明,兩國間的供水協定於1987年開放談判,直至2002年談判期限結束,大馬均沒提出談判要求,故此已喪失對水價的談判權。維文指出,大馬1987年因受惠於1962年供水價格協定,亦表明不會更改價格,現在兩國不能單方面修訂條款,必須緊遵守已簽訂的協議。
另有媒體引述賽夫丁稱,星馬供水協定列明雙方可於「25年後」重新磋商,所以雙方仍可就協定交流。他補充說,時任總理馬哈蒂爾未在2002年提出談判要求,原因是他知道若提出要求,會令新加坡調整售予大馬的食水價格。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