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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帑300億誘商界接受撤對沖

2018-10-03
■勞工界指出,最重要是打工仔現有權益不變。 資料圖片■勞工界指出,最重要是打工仔現有權益不變。 資料圖片

消息指行會通過全面取消 補貼僱主年期倍增至25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被詬病蠶食打工仔的血汗錢,經勞資雙方多番討論及特區政府不斷加大承擔下,終於取消有期。消息透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全面取消強積金對沖,為了讓商界接受方案,政府將「落水」更深,向僱主作出的補貼期將由12年大幅延長一倍至25年,涉及公帑亦會由172億元「加碼」至近300億元,目標於2022年開始實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於下周三發表的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新方案。

取消對沖討論多時,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先拋出政府提供79億元補貼僱主的方案,並已獲行政會議通過,惟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共識,上屆政府最終未能推行。

現屆政府上任後,多次強調願意承擔更多,並於今年初向勞資雙方公佈初步構思的強積金對沖方案,建議沿用劃線形式,在指定日期後,僱主不能再以供款抵消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計算的工資比率維持月薪三分之二,上限39萬元。

為紓緩商界的額外負擔,政府建議使用172億元公帑,向僱主設12年補貼期,而補貼分為兩層,首3年補貼比率為遣散費及長服金款額50%;由第四年開始每年遞減5個百分點,至第十二年的5%。

方案並立法規定,僱主每月需額外供款1%工資至新設的專項儲蓄戶口,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務金。不過,初步方案曝光後,商界大表不滿,認為政府提出的12年補貼期太短,未能減輕商界負擔。

有傳媒引述可靠消息指出,政府為了讓商界接受取消對沖方案,建議補貼期由12年大幅延長一倍至25年,補貼款額亦由172億元「加碼」至近300億元,其中第二層補貼將增加,以協助中小微企。

下周三施政報告提新方案

林鄭月娥將於下周三公佈的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正式提出此新方案,勞工顧問委員會於同日下午亦將開會討論。

按政府計算,在原有舊方案中,取消對沖實施日期起計運作10年及20年,估計有76%及79%僱主的專項戶口有足夠結餘全數應付遣散費或長服金,但仍有56%的1人至9人的中小微企於20年後未有足夠結餘全數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

助中小企付長服金遣散費

消息指,在新方案下,未有足夠結餘支付長服金和遣散費的中小微企百分比,將大幅下降至少一半。

有報道指出,雖然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及特首辦均曾派員分別與商界會晤,但未有透露新方案詳情。而有關新的補貼金額及年期細節,事前並未向商界諮詢。

不過,有商界人士指,明白政府不會長期作出無限補貼,今次政府延長補貼至25年已變相回應商界訴求。有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透露,今次加碼充分顯示港府誠意,撤銷對沖已是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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