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曾多次高調發表聲明支持「民主自決」的工黨劉小麗,不獲選舉主任信納其真誠擁護基本法,裁定其補選提名無效,反對派為劉小麗「Plan B」、即李卓人的選情而繼續炒作事件。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今日會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選舉主任DQ參選人的休會辯論。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強調,選舉主任是根據法例作出DQ劉小麗的決定,反對派為求一己私利,竟試圖破壞香港的法治基石,而立法會更不應成為反對派宣傳其候選人的平台。
郭家麒向內會提交的文件稱,他會根據《議事規則》第十六(4)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就劉小麗選舉提名無效一事,討論選舉主任的決定,與基本法訂明香港居民基本權利之間的關係。
他在文件中聲稱,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這些基本權利只應取決於選民選票,而非選舉主任或政府的「篩選」云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郭家麒的言論明顯是試圖混淆視聽,與事實不符。《立法會條例》第四十(1)(b)(I)條清楚指出,候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而根據《立法會條例》及《選舉管理委員會規例》,選舉主任有法定權力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法例訂明的要求和規定。
圖借「選舉權」抹黑政府
她強調,不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推動「港獨」者不能參選,既合法合憲,也是理所當然的。反對派議員一直以「言論自由」為「港獨」中人開脫,現在又試圖搬出「選舉權利」來為所謂「自決」護航,是想抹黑特區政府、欺騙市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則批評,郭家麒很明顯是試圖利用立法會作為平台,為了「自己友」的政治利益,向選舉主任施壓,及為劉小麗的「Plan B」李卓人宣傳,故他不會支持討論有關事件,以免立法會淪為個別人的選舉宣傳平台。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為,選舉主任是根據選舉法例去裁定每名參選人的參選資格,大家應該尊重法律,不應輸打贏要,更不要濫用議會時間:「叫佢(郭家麒)收工喇!」
口講拒「獨」實庇「暗獨」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任何參選者都應該清楚參選的規定,劉小麗被裁定選舉提名無效,反對派中人其實都心知肚明。事實上,傳統反對派中人聲稱不支持「港獨」,但實際上就不斷為「暗獨」的「自決」說項,甚至不惜多次浪費議會時間維護劉小麗,實在前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