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立會外縱火 楊判囚兩年

2018-12-04
■參與非法「佔中」的楊逸朗曾身為輔警,人稱「佔中輔警」。 資料圖片■參與非法「佔中」的楊逸朗曾身為輔警,人稱「佔中輔警」。 資料圖片

今年25歲的楊逸朗在違法「佔中」前入讀樹仁大學,更曾加入輔警,「佔中」初期,大量示威者聚集在特首辦門外抗議,多次發生警民衝突,楊逸朗亦有參與,但不久後卻帶隊撤離,撤離時更與在場高級警官握手,事後被媒體揭發擁有輔警身份,一度被「佔中」分子懷疑他是「鬼」。不過,楊逸朗後來對媒體宣稱,他已辭去輔警工作,「全力投身社運」。

在2015年,香港社會「港獨」活動囂張,楊逸朗於是藉「組莊」(組織學生會)之機大肆散播「港獨」,而在楊逸朗的facebook上,貼有多張歐洲國家暴力示威及縱火相片,似乎顯示其崇尚「暴力抗爭」。

在2015年12月9日,立法會討論「版權條例草案」時,楊逸朗極力反對該草案,拉隊到場抗議,最後更發生立法會大樓外有垃圾桶縱火引起爆炸。事件經過審訊,法庭在2017年3月裁定楊逸朗的「串謀縱火罪」成立,判囚兩年。楊逸朗因獄中表現良好,今年6月獲提前出獄,但仍要接受約半年的監管令。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得民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