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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艙老鼠」增 短途都照偷

2018-12-21
■警方呼籲市民提防「機艙老鼠」,小心看管財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陳珈琋  攝■警方呼籲市民提防「機艙老鼠」,小心看管財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陳珈琋 攝

以往多趁中長途睡眠時下手 賊盜錢後塞回細面額現金掩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珈琋)即將來臨的聖誕及元旦假期是市民外出旅遊旺季,惟興奮出行之餘,亦要小心看管行李,避免讓假扮乘客的「機艙老鼠」有機可乘,樂極生悲。警方於今年首11個月共錄得12宗機艙盜竊案件,當中涉及中長途和短途航班。警方提醒市民,不論在來港或離港、短途或長途航班亦應保持警惕。

警方今年首11個月共錄得12宗機艙盜竊案件,較去年全年只有7宗升幅不少,其中7宗已成功拘捕疑犯,全部皆為內地人。

機場警區情報及支援組偵緝督察鄭紫妍日前表示,以往機艙盜竊案件通常涉及中長途航班,賊人在機艙暗燈時,趁乘客離開座位及睡覺時下手,惟今年9月警方接獲一宗涉及新加坡來港的短途航班案件,屬近年少見,意味「機艙老鼠」開始滲透短途航班。

她提醒市民,不論在來港或離港航班也應該保持警惕,下機前先檢查清楚財物,亦可考慮在手提行李袋及背包上加裝掛鎖。

美金被換越盾 4萬港元變兩千

她分享時指出,「機艙老鼠」慣常將面額值小的現金放回原位作掩飾,今年有一名旅客發現行李內價值超過4萬港元的美元現金,被換成僅值約2,000港元的「越南盾」,警方其後成功拘捕疑犯。

今年7月亦有一名外籍男子報案,指他乘搭一來港航班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後,發現其放於機艙行李架上袋中的約5,800美元現金(約4.5萬港元)被換成約480元利比亞幣現金(約2,700港元)。

她表示,警方會透過防罪講座等途徑提高機組人員的意識,今年有兩宗案件亦由機艙人員察覺後通報機長並報警。其中一宗發生於11月,事主利用掛鎖鎖起行李袋,機艙人員發現疑犯不斷企圖撬開該拉鏈,遂起疑心,最終疑犯未能成功偷走任何財物,警方在得到機長同意後到機上進行拘捕。

鄭紫妍強調,任何人在本港航班內盜竊,即可構成香港法例210章9條《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至於發生在外國航班則可援引494章12條(3)、(10)《航空保安條例》,最高判罰5萬元及監禁兩年。警方將繼續與航空業界及其他持份者保持聯繫及情報交流,並聯同航空公司主動截查可疑乘客。

攜伸縮警棍案年增73%

此外,今年首11個月機場罪案數字為642宗,當中逾半涉及攜帶電槍、伸縮警棍等違禁品,共有339宗。最常見的違禁品為伸縮警棍,今年旅客非法持有伸縮警棍的案件達154宗,較去年的89宗大增73%。

鄭紫妍解釋,被捕者中60%為轉機的過境旅客,「由於伸縮警棍的價格便宜,加上容易購入,不少旅客或冀用作自衛用途,沒有意識是違禁品。」

她續說,該些伸縮警棍大部分購自內地、菲律賓、台灣及泰國,非法持有者由16歲至83歲不等,經調查後相信絕大部分並非存心犯法。

本月首檢USB型電槍

電槍及彈藥亦是使不少旅客誤墮法網的違禁品,今年首11個月分別錄得138宗及18宗。鄭紫妍指出,過去亦檢獲不同外形的電槍,例如鬚刨與唇膏等,本月首次檢獲USB型的電槍。

她說,涉事的印度旅客在內地購買了4支USB型的電槍,聲稱每支售價為50元人民幣,檢獲時附有完整包裝。同時,不少人在外地參加射擊運動後,保留彈殼作紀念,並製成擺設、頸飾等,惟在現行法例下彈殼亦同樣違法,按《火器及彈藥條例》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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