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潘樂陶拒認僭建

2019-01-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被指住所涉及僭建,屋宇署考慮證據及法律意見後,決定檢控其丈夫潘樂陶,僭建票控案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潘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26日審訊。

潘在庭外稱「建築署指控係完全唔正確鵅v,他解釋指控的花園泳池只是放在地上的塑膠袋組合式水池,並無影響屋宇結構。

屋宇署傳票指潘樂陶違反建築物條例(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十四(1)及四十(1AA)條。指他於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身為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3號屋的擁有人,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述處所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建造一個水池構築物。

指太太唔知情

代表被告潘樂陶的資深大律師指,案中有6名控方證人,但辯方只爭議其中一名專家證人的專業性及證供。他指該專家證人為屋宇署工作,且從未見過涉案水池,另外該水池是否一項需要事先申請書面批准的構築物亦受爭議。

散庭後潘樂陶表示,有關的水池只是放於花園地面,「無鑿過地下,係鰝廑擳茼a就咁擺落去」,對其獨立屋無結構影響,亦與建築物完全分開,僅是水池設施。

他認為建築署對其指控完全不正確,因此他不認罪。

潘補充指「我唔需要辯護,因為M個案件咁簡單,我個律師已經搞掂晒啦。」

對於案件會否影響妻子鄭若驊,潘回應「我唔知道太太做乜洁A太太亦唔知道我做乜洁C」並補充:「有爣〞p,係先生同太太都唔會講。」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