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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大橋遲交表不涉工程質量

2019-02-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承建商未有按時提交逾萬份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政府知悉事件又未即時公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日解釋,因需核證及檢視文件,而其後聘請的獨立審查顧問,已確認駐工地工程人員有履行監督職責,事件不涉遺失表格或工程質量問題,但延遲交表情況不理想,已就事件進行檢討,以改善不足之處。

葉太:路政署是否不用落地盤?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昨日討論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承建商延遲遞交工程記錄事宜。會上不少議員批評政府對工程監管不力。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質疑,提交相關表格的機制是否已名存實亡。新民黨葉劉淑儀說:「議員都要經常落區,路政署是否不用落地盤?」另有議員質疑,政府在工程完成後才靠照片等記錄確認施工及監督情況,但照片拍攝日期及位置等難以考究。

監察除靠表格 照片同助確認

路政署署長陳派明重申,有關工程的質量並無問題,路政署一直對工程有很清楚的認知,知道工程質量如何,同事亦很緊密地經常到工地監察實際工程,顧問公司亦有派駐駐工地工程人員,進行實地的工程監察工作。

他承認,關於一些文件上的記錄不足及延遲提交表格情況並不理想,但其實整個監察制度除靠表格,亦有其他佐證,例如一些照片及測試記錄及工地上的日記,都可幫助工程進行。

他續說,政府亦已委託獨立顧問,了解顧問公司當時是否真有進行工程監督的工作,結果獲獨立顧問確認,根據在工地上找尋到的記錄,包括一些照片,可確立顧問公司當時有按要求監察工程。這些資料均令他們確信,工程已按要求完成,在質量上並無問題。

被問及政府於2016年已知悉事件卻未有公佈時,陳派明表示,因路政署得悉工程顧問正跟進事件,故未有即時介入或採取行動。至於承建商未有提交表格即進行下一個工序,他同意做法並不理想,已將承建商與顧問公司的表現,反映在季度報告內。

未即時公佈因需初步核證

陳帆解釋,未有即時公佈事件是因需進行初步核證,並檢視其他文件的確認工序,又強調任何運輸基建的安全均絕無妥協空間。政府其後聘請獨立審查顧問檢視工程,已確認事件不涉遺失表格或質量問題,但延遲交表情況不理想,故會就事件進行檢討,任何有可改善或不足之處,都會作出跟進。

他並提到,不應將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工程表格缺失事件,與今次大橋問題混為一談。

他解釋,港鐵和承辦商等在紅磡站事件中不單未能提交表格,連其他施工程序、圖則等記錄也沒有,或涉結構和公眾安全,故需盡快作出公佈。至於大橋方面,他指雖有表格遲交,但顧問公司的日常監管,已能確認施工質素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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