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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中心無「天眼」 窺視孔「睇全貌」

2019-02-24
■廉署人員可透過防盜眼監視被扣留人士。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廉署人員可透過防盜眼監視被扣留人士。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這次開放日,廉署首次公開展示扣留中心。扣留中心共有28個約80呎的單人扣留室,內設單人床、桌椅、不鏽鋼坐廁和洗手盆。室內沒設閉路電視以保障嫌疑人隱私權,但房門處有窺視孔,供看管人員巡視嫌疑人的狀況。按法例,廉署最多扣留嫌疑人48小時,期滿後或者釋放,或者送法庭由法官裁決保釋,還是轉送懲教所收押所收押。

扣留中心主管周浩邦表示,嫌疑人送來後會進行搜身,除必需物品如隨身衣物、眼鏡、助聽器等,其餘物品均登記放入保管箱內取走,包括嫌疑人的腰帶、鞋帶。扣留室內物品均固定在地板上,室內空調除嫌疑人要求,通常設於25度。室內燈光嫌疑人可自行調校,但看守人員透過房門窺視孔巡查時,可由室外打開燈光。

嫌疑人被扣留後可以通知親友、要求見律師、索取紙筆寫信等,如果不對調查構成阻礙,甚至可以要求打電話。嫌疑人的限制和權利均明文張貼在每間扣留室門外,確保嫌疑人了解。每年扣留中心臨時收押約600名嫌疑人,迄今未發生過嫌疑人傷人或自殘的暴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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