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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界冀擴兩地執業範疇

2019-03-14
■ 王曉華。香港文匯報記者胡若璋  攝■ 王曉華。香港文匯報記者胡若璋 攝

「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下,未來高新技術企業、總部企業、世界500強企業等企業主體對高端服務的需求將大規模釋放。」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曉華介紹說,隨�茪j灣區融合發展成為主基調,期盼突破現有障礙,讓取得了居住證的香港律師來大灣區也可以和內地律師一樣享受同等執業範疇。

2016年,粵港聯營律師事務所的開設區域放開,從廣東自貿區擴展到廣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如今大灣區綱要的發佈,對於法律服務業而言,大灣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併購、跨境金融、跨境貿易、知識產權以及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領域都表現出強烈的整體性機會,市場需求旺盛。

王曉華:「先行先試」律所合作

立足大灣區,王曉華的律所發展也日趨規模化、國際化。 王曉華透露,目前律所已在日本東京設分所、在泰國曼谷、美國洛杉磯、馬來西亞設立辦公室,可提供漢、英、日、德、法、韓等多語言的一體化法律服務解決方案。

客觀來講,現有規定和限制,使得律所走出去發展,都必須與當地聯營。先從大灣區內部來講,目前香港律師北上發展,只能服務「非訴訟業務」,而香港的大律師在內地刑事案件中,只能以公民身份代理出庭。

「公民身份代理出現,意味�茈u能做義務服務,不允許收費。」王曉華坦言,現有開放政策實際上形同虛設。 反過來,內地人去香港職業發展,也需要住滿7年拿到居留權才能從事一樣的律師服務。

「比如說,港澳居民取得居住證以後,是否可以享受和內地一樣的律師執業範疇。」王曉華呼籲,粵港律師專業服務可在大灣區融合發展的機遇下「先行先試」,開放三地律師執業及律所合作。其次,也可在大灣區內設置協調仲裁規則體系,完善多元化糾紛爭端解決機制,可促進三地民商事領域的司法合作。

此外,可以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合作平台,協調公檢法系統設立司法聯席會議機制,進一步幫助三地解決司法合作中遇到的問題。而對於企業遭遇法律糾紛,王曉華建議,企業可多使用仲裁程序,利用大灣區現有的爭端解決機制,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貿仲香港、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深圳國際仲裁院等處理各類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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