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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何罪可被移交 經民聯促釋疑

2019-03-22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與多個商會及商界人士會面,聽取他們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擁有多名商界立法會議員的經民聯昨日認為,修例影響深遠,促請特區政府向社會各界解釋清楚,適當回應市民提出的問題。

46罪類部分待說明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昨日表示,修例建議涉及所有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疑犯協議的司法管轄區,影響深遠,經民聯就當中三大範疇表示關注,包括移交機制本身如何啟動、特區政府如何把關,以及與香港有長期協議的司法管轄區均未全部採納現行適用於移交的46個罪行類別,呼籲政府解釋清楚哪些罪行會啟動移交程序。

經民聯副主席、香港總商會立法會代表林健鋒認為,46個罪類當中有部分有含糊之處,包括涉及證券及期貨交易的罪行、與虛假或有誤導成分的商品說明有關的罪行及與財政事宜、課稅或關稅有關的罪行等。

他指出,經民聯曾多次向保安局提出意見,有關意見更是有理有據。

經民聯副主席、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立法會代表吳永嘉表示,關於信託處理的罪行範疇相當闊,希望保安局作出詳細解釋,以釋除疑慮。

被問到若政府不剔除有關經濟罪行,經民聯會否仍支持修例,林健鋒強調,政府有責任堵塞法例漏洞,但社會有問題提出時,政府也要回應,目前仍等待政府再解釋,希望政府適當回應市民及工商界人士近日提出的問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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