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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綱:中外資金融機構同待遇同監管

2019-03-25
■易綱表示,推動落實「非禁即入」,中外資金融機構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業務和領域。 中新社■易綱表示,推動落實「非禁即入」,中外資金融機構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業務和領域。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昨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年會上表示,中國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勢在必行,金融服務業開放要在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範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對中外資金融機構給予同等待遇和同樣的監管標準;推動落實「非禁即入」,中外資金融機構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業務和領域。

易綱說,去年以來,中國金融業開放取得突破性進展。去年公佈的11項開放措施,目前絕大部分已經落地,極少數尚未落地的措施,法律修改程序已經到了最後階段。相關的申請受理工作已經開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取得進展。

當下貨幣政策 可容進一步開放

易綱提到,當前的貨幣政策框架可以應對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一方面物價指數比較穩定,過去20年人民幣保持強勢貨幣,對一籃子貨幣升值約30%,對美元升值約20%多;另一方面,國際收支順差佔GDP比重從2007年10%降到去年的0.3%,國際收支大體平衡。

現在的貨幣政策框架,可以應對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的開放,使得外國投資者在中國的金融市場上有更方便更有效的投資。全世界的機構投資者希望根據指數來配置一部分人民幣資產,中國金融市場應該適應這種需求,讓市場監管、法律框架、會計制度、稅收制度更透明,使得市場更開放,適應全球一體化要求。

易綱還提到,境外投資者發現內地金融市場目前在衍生產品和對沖工具上還處於發展的過程中。今年重點工作任務是如何使市場準確定價,提供各種對沖工具,讓投資者能有效管理風險。

監管能力要與開放程度相匹配

對於下一步擴大金融業開放,易綱提出,金融市場開放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相互配合,協調推進。金融服務業開放要在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範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對中外資金融機構給予同等的待遇和同樣的監管標準,以更加透明、符合國際慣例的方式同等對待內外資金融機構。

另外,金融市場要進一步完善境外合格投資者的制度,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更好地發揮匯率的自動穩定器作用。

易綱還說,要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制度,推動落實中資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都可以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業務。同時,完善制度規則,實現制度性系統性開放。加快相關制度與國際接軌,完善會計、稅收制度,加強頂層設計,統一規則,同類的業務規則盡可能合併。

在完善金融監管方面,易綱表示,中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都要持牌經營,接受監管。在擴大市場准入的同時完善金融監管,使得監管能力和開放程度相匹配。要健全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機構和機制,探索以存款保險為平台,建立市場化法制化金融機構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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