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違法「佔中」案將於4月9日宣判,其中一名被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卻在判決前夕發佈其個人回憶錄《判刑前的沉思》。本來,以李永達從政幾十年碌碌無為的表現,似乎並沒有多大「回憶」的價值。李永達混亂不堪、朝秦暮楚的情史;帶領民主黨「由盛轉衰」、參選特首慘淡收場的「政績」,以至後期淪為「雙失」之後先後投靠陳方安生及黎智英的不堪與失格,這樣的履歷竟然還要大書特書,由此可見李永達的厚顏。
或者,李永達自己也知道回憶錄無甚可觀,為了刺激銷量,為了配合主子攻擊中央、抹黑單程證的部署,李永達不惜在回憶錄內作出種種毫無根據、毫無理據的造謠,包括指每天有40名中共黨員持單程證來港,回歸20年總數近30萬人云云,但很快謠言就被反駁,李永達也急急改口,指「其實我不是說每日有40名(共產黨員),而是在重要時刻,雨傘(「佔中」)前後的重要日子、在選舉前後的日子,每日可以有30至40個,平日可能少一些。」至於所謂知情人士是誰,更一直拒絕透露,大話被揭穿,李永達再次出醜於人前。
可能是為了挽回面子,李永達在發佈會上突然提到即將面臨的「佔中」宣判,指自己「連監都未坐過,好似唔似樣」、「民主唔會天跌落薄v。在旁的黃碧雲「一蓿部v更指從電視上得知李永達被拘捕時「好開心」,後來見到李永達時更上前擁抱說:「好彩有告你!」
黃碧雲好歹也是大專教師,說話毫無邏輯,一貫顛三倒四,參與違法行動被捕有什麼好開心?有什麼值得驕傲?如果這樣值得驕傲,為什麼民主黨所有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不一齊共赴牢獄,共享光環?而黃碧雲看到自己學生參與「佔中」被捕,不知有沒有高興雀躍地在校園大叫好開心?從什麼時候開始,對民主黨來說犯法坐牢是一種「光環」,這是司徒華教的嗎?恰恰相反,司徒華一直強調進退有度,不會輕易觸犯法網,如果按李永達、黃碧雲的標準,李柱銘、司徒華、楊森、單仲偕等眾多民主黨元老都「不幸地」沒有坐過牢,是否他們「不夠格」,不像李永達般有違法的經驗?
李永達、黃碧雲之流的「大小不良」,說話顛三倒四,邏輯不通,在「港獨派」、「自決派」都在逃避牢獄之災時,他們反以入獄為榮,這不是愚蠢是什麼?司徒華說過:「不要讓民主黨敗在我們的手中。」看來這番話真是一語成讖,正好形容今日的民主黨,李永達正是將民主黨推向衰落的其中一個罪魁禍首。
記得當年「香港眾志」一眾被判入獄時,公民黨楊岳橋乘機抽水指「案底令人生更精彩」,估不到現在李永達、黃碧雲又再散播「案底令人生更精彩論」,當然這是李永達個人選擇,外人無從置喙,但問題是既然李永達今日說得大言炎炎,指「連監都未坐過,好似唔似樣」,為自己坐牢驕傲。即是他自己也承認所犯的罪行,並且相當樂意承擔刑責。這樣,在「佔中」案宣判後,不論刑期如何、不論刑罪多重,李永達都應坦然接受,不要提出上訴,不要為自己申辯,不要出來對荈ЖC哭喪蚆y。李永達應緊記自己的說話,不要在最後又做「衰仔」。
至於「佔中三丑」及一眾被告,也應該言出必行,既然早已承諾承擔所有責任,就不要在最後時刻退縮,又要威又要戴頭盔,很多被他們「違法達義」迷惑的青年早已坐進監牢,他們不但前途盡毀,更沒有李永達等人的幸運,有主子豢養,出獄後要為生計籌謀,沒有人會可憐。「三丑」、李永達等人作下的孽,參與者受了,他們還逃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