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生命的意義》
作者:維克多.弗蘭克爾
翻譯:呂娜
出版:華夏出版社
早就聽說這本書了,最近出了新版就忍不住買來一讀。奧斯維辛集中營臭名昭著,而我們對於其中的細節卻知之甚少,也許在這方面遠不如歐洲人。作者作為集中營的親歷者,提供的正是想要知道的細節,這些細節有助於思考為什麼一群人要殘虐另一群人?
作者多次提到尼采的一句話:「知道為什麼而活的人,便能生存。」不平把一切令人愉快的事情給了強者,同時也給了他們狂妄;殘忍把一切令人痛苦的東西給了弱者,但也給了他們激發無窮潛力的希望。作者說:「努力發現生命的意義正是人最主要的動力。這就是為什麼我用『追求意義』一詞,而不用弗洛伊德心理分析說強調的快樂原則(我們也可以叫它『追求快樂』),也不用阿德勒心理學派的『追求權力』或者『追求優越』之說。」生命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存在各種說法,而作者說:「生命的意義在每個人、每一天、每一刻都是不同的,所以重要的不是生命意義的普遍性,而是在特定時刻每個人特殊的生命意義。」生命意義在於滋養內心的自由,而自由歸結到最後,還必須明白「負責任就是人類存在的本質」。負責任既是對自己的生命而言,也是對整個人類命運負責,因為人區別於動物。如何阻止把人性和人類的命運當賭注,仍然是現實中嚴酷的課題。
人們經常面臨選擇,「要麼保持自我內在的自由,同時也將決定你是否成為環境的玩物,是否拋棄自由和尊嚴而變成標準的囚徒。」追求優越和最求享樂,並不一定能獲得自我內在的自由,「人越是忘記自己--投身於某種事業或獻身於所愛的人--他就越有人性,越能實現自己的價值。絕不是指某種可以實現的目標,因為人越是追求這個目標,越容易失去它。」並不是說不要目標,而是說自我內在的自由,督促我們在忘我努力的過程之中實現其價值,但如若刻意地追求難以預知的目標,既容易迷失了目標也容易迷失了自我。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環境下,會有不同的選擇,同樣是被關進集中營的囚徒,也會有人當起了敵人的幫兇。
本書強調了這麼一個理念:「即使在可怕的心理和生理條件下,人也能夠保持一定的自由和意識獨立......人們一直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而沒有了精神,沒有了內在的自由,沒有了個人的價值,也就喪失了生命的意義。生命的意義必須有一個積極生存的理由。■文:龔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