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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醫考獲內地牌 允南沙執業3年

2019-04-24
■南沙政法機關昨日還發佈了法治營商環境建設成果。 香港文匯報記者帥誠  攝■南沙政法機關昨日還發佈了法治營商環境建設成果。 香港文匯報記者帥誠 攝

南沙發醫療教育對外開放指引 港商可設獨資醫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日前,南沙自貿區發佈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航運物流業對外開放清單指引(2019年版)》和《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醫療教育行業對外開放清單指引(2019年版)》(下稱《指引》),其中後者尤其受港人關注。因為《指引》中明確港大、中大及浸大醫學專業畢業的港人申請參加內地醫師資格考試,包含臨床、中醫、口腔等類別,獲得執業資格的註冊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南沙短期執業,最長時間為3年。

據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推出兩張對外開放清單指引,共涉及航運、物流、醫療、教育行業,57項特別管理措施,「將進一步深化『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體制,實現『外資准入和市場准入』進一步清晰化,有效提升營商環境水平。」該負責人如此表示。

資格囊括臨床中醫口腔

據了解,《指引》中明確,香港、澳門和台灣服務提供者依法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在南沙設立獨資醫院。在執業規則方面,港澳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參加內地醫師資格考試的類別為臨床、中醫、口腔。

其中,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醫學(西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滿足一定的條件可參加內地的醫師資格考試,而香港大學的口腔(牙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滿足一定的條件可參加內地的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將獲發內地的《醫師資格證書》。

此外,《指引》還指出,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通過認定方式申請獲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允許港澳具有合法執業資格的註冊醫療專業技術人員來南沙短期執業,短期執業的最長時間為3年。

擬與海外名校合辦高校

在教育方面,《指引》則指出,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國家鼓勵在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並強調將大力引進世界綜合排名150名以內的海外及港澳台地區高水平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支持內地教育機構與香港高等院校在南沙合作辦學,合作建設研究設施,培養本科或以上高層次人才。

資格需求

港人考內地醫生牌

申請條件: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可申請資格證類別:臨床、中醫、口腔

執業時長:3年以內

學歷:香港大學(西醫、牙醫、中醫專業)、香港中文大學(西醫、中醫)、香港浸會大學(中醫)

外資設獨資醫院

股東機構類型:申請設立外資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者應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

股權結構限制:需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允許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南沙以獨資形式、或與內地的醫療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置醫療機構

資金要求:三級醫院投資總額不低於5,000萬人民幣,二級醫院投資總額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帥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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