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星展銀行(香港)一名前私人貸款業務顧問葉建明(41歲),涉向星展隱瞞由財務中介公司轉介的9名貸款申請人,促使星展批出合共近170萬元貸款以及發放近6.4萬元佣金,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7項欺詐罪,獲准保釋至下月17日待索取背景和社服令報告後判刑,同案另一名財務中介公司前高級理財分析經理吳紹倫(31歲),則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受審。
針對葉的控罪指,案發期間他負責街頭攤位及派發宣傳品,以挖掘潛在客戶,惟按星展銀行(香港)規定,禁止顧問藉電話促銷拉客或處理財務中介公司的轉介個案,但葉在2015年7月至12月間,隱瞞貸款申請人是由財務中介公司轉介,直至2016年初被揭發。至於吳的控罪則指他和葉串謀欺詐,以相同手法促使星展向一名申請人批出貸款,以及向葉發放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