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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風遲到遭扣薪 勞聯促立法護工友

2019-04-26
■勞聯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促請政府必須在今年風季來臨前,制訂出應對惡劣天氣下僱員工作必要相關措施。■勞聯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促請政府必須在今年風季來臨前,制訂出應對惡劣天氣下僱員工作必要相關措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超強颱風「山竹」去年橫掃香港,多區大量樹木倒塌滿目瘡痍,導致全港交通大癱瘓,無數打工仔無法上班,事後有打工仔遭僱主扣假扣薪,惹起全城關注。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副主席儲漢松、譚金蓮昨日聯同飲食、服務等行業約30名工友,到政府總部請願,指政府必須透過立法,才可保障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的僱員權益,免被剝削,示威者並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促請政府必須在今年風季來臨前,制訂應對惡劣天氣的相關上班措施。

《守則》無法律效力如虛設

儲漢松表示,去年「山竹」蹂躪本港期間,大批堅守最前線的醫療、保安、運輸、酒店、飲食等行業僱員,「冒險」上班,卻因交通中斷被迫缺勤或遲到。風災翌日,因交通大混亂,市民上班受阻,雖然政府當時連番呼籲僱主,參考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為受影響員工作出特別安排,但由於相關守則並無法律效力,勞聯事後接獲大量工友反映,因遲到或缺勤被僱主扣薪或扣勤工獎,更有僱主疑違法扣減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彌補僱員缺勤。

儲漢松續指,勞聯早在去年風季來臨前,向近600名在職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28%受訪者曾因遲到或缺勤遭僱主扣薪或扣勤工獎。

另有32%受訪者遭僱主安排在颱風天休假,甚至擅自以年假、法定假期或休息日抵消打風無上班的日子。他指結果反映《颱風守則》形同虛設,對僱員毫無保障。

他指,天文台預料今年6月起會有4個至7個颱風「殺到」本港,有個別颱風更有機會達「十號風球」級別,勞聯強烈要求政府必須在今年風季來臨前,盡快制訂應對惡劣天氣的上班措施,以及立法確保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工作應有的保障,包括規定倘若僱員因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或遲到,僱主不可扣減僱員年假、法定假日、休息日、工資及影響勤工獎的發放;亦不可擅自安排僱員在颱風襲港當天放取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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