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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視窗:粵劇界表錯情早有前科

2019-05-12

我見的粵劇界表錯情,西九戲曲中心已經不是第一次;還有一次,我是親身經歷,那就是新光戲院結業危機事件。

2005年初,業主欲把新光戲院所處的大廈改作其它商業用途。粵劇界認為新光戲院是粵劇表演基地,失去基地會嚴重打擊本地粵劇從業員的生計,要求用公帑資助新光戲院的經營,甚至有人提出由政府購買新光戲院。筆者當時是香港藝術發展局戲曲組顧問和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新光戲院成為會議的主要課題,經常炮火連天。

為回應業界的訴求,香港藝術發展局在2005年10月推出「支援非牟利粵劇團體使用新光戲院計劃」,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申請250萬撥款,其中200萬支付給新光戲院的經營者,預租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100場的演出檔期,餘下的50萬用作資助該局邀請合適團體籌劃演出或舉行配套活動的開支。翌年,香港藝術發展局為計劃改了新名稱--「戲曲場地伙伴計劃」,並訂下藝團申請免費使用新光戲院須符合「培育及扶助粵劇新秀、推廣與普及戲曲」的原則。由於條件寬鬆,反應相當踴躍。由於申請資助多數是業餘團體,演出水平參差,據聞不乏站在台上「腳震震」的演出者。

當日在一片救亡聲下,特區政府通過香港藝術發展局資助新光戲院的「翻新」工程,保住了粵劇表演基地;但到了今天,場租由2007年的每日2萬元,遞增至如今的4萬元後,每年有多少個本地職業粵劇團租用新光戲院演出呢?回憶當時粵劇界眼見有「白武士」接手經營新光戲院,政府又提供資助,業界歡欣慶祝粵劇可在新光戲院繼續發熱發光了。可惜香港地價和租金不斷飛升,「白武士」總不能每天像在燒銀紙般經營新光戲院,最終也要加租來減少虧損,粵劇界只好自願離開粵劇表演基地。遺憾的是粵劇界白白花去納稅人的錢還未醒覺,才會再次對西九戲曲中心表錯情。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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