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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抄牌揭停牌 的哥舞刀襲警

2019-05-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近日修訂內部指引嚴打交通違例後,三日發生兩宗涉抄牌襲警事件。繼上周五有司機不滿被抄牌涉嫌襲警洩憤,前晚一輛新界的士在馬料水疑禁區上落客時,遭警員「抄牌」及揭發停牌期間駕駛,司機情緒激動揮舞生果刀,最後被群警制伏,涉嫌襲警等「五宗罪」被捕,受傷警員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被捕的士司機姓黃(75歲),涉嫌「襲警」、「停牌期間駕駛」、「藏有攻擊性武器」、「在限制區非法上落客」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

案件中,遇襲警員手部受傷,清醒送院經治理,未有大礙。消息稱,前晚近7時,有交通警在馬料水,發現一輛新界的士在澤祥街雙黃線禁區違例上落客;警員上前票控時,揭發司機涉停牌期間駕駛。

黃被帶上警車期間,突然破口大罵及掏出一把約6吋長生果刀揮舞,一名警員制止期間手部遭割傷,其他警員合力將他制伏拘捕,受傷警員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停牌期間駕駛罪名,可判罰款1,000元及監禁12個月,但法官或會考慮被告認罪及年紀大等因素,可能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唯案中的士司機,再涉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恐怕難以避免面對即時入獄的判刑。

他奉勸市民,除任何時候都應該控制情緒外,更加不應該身懷武器,以免誤觸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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