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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上大會」有問題? 楊岳橋做畀你睇

2019-05-22
■楊岳橋忽然提交法案,並要求「直上大會」首讀。 資料圖片■楊岳橋忽然提交法案,並要求「直上大會」首讀。 資料圖片

法律界批「域外法權」不可行 質疑反對派圖打尖阻修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反對派一再聲稱特區政府將法案「直上大會」的做法「有問題」,惟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向立法會主席提交《侵害人身罪(修訂)(域外法律效力)條例草案》的議員法案,並聲言其法案有「急切性」,申請豁免事務委員會討論的程序,將該法案「直上大會」首讀。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有關修訂完全改變了香港的司法制度,做法完全不可行,質疑楊岳橋此舉只為拖延修訂《逃犯條例》。他們並指出,楊岳橋的做法更反映反對派根本不認為有急切性的議案「直上大會」有問題,反對派質疑政府提出有關安排,更凸顯反對派只是虛偽的言論而已。

楊岳橋昨日稱,通過修訂有關法例,可擴展香港法院對殺人罪行的管轄權,賦權香港法院審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境外涉嫌殺人的案件,以審理台灣殺人案的疑犯。在批評政府將《逃犯條例》相關法案「直上大會」的同時,楊岳橋同樣以台灣殺人案疑犯將可能於10月獲釋為由,聲稱其法案「緊急」,要求繞過事務委員會討論程序,「直上立法會大會」首讀。

黃國恩:違反屬地原則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香港刑事法律是採用普通法屬地原則,即刑事案件發生在香港,香港法庭才有司法管轄權。楊岳橋的「建議」違反屬地原則,況且域外搜證亦有相當困難,特區政府無可能單方面修例,要其他國家或地區配合才能發揮作用,惟其他國家或地區一般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司法管轄權。

他續指,修訂《逃犯條例》簡單直接,認為楊岳橋提出的「建議」只為拉布。雖然楊岳橋提議將自己的法案「直上大會」明顯是在「玩洁v,但該做法同時反映反對派根本不會介意有急切性的法案應該「直上大會」的原則,而他們批評政府提出有關安排只是虛偽的言論而已。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楊岳橋的建議違反了「聯合國屬地原則」,即本地的司法安排只適用於本地,即香港無權干預美國或其他地區的司法制度。

他續說,按照《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規定,有關搜證的權力,只適用兩地政府的層面,即一名疑犯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要求犯案地區傳召證人,為自己辯護。現楊岳橋提出「港人港審」,疑犯根本無權傳召證人為自己辯護,會造成對被告人不公平,可能有冤案發生。

馬恩國:建議「笑死人」

馬恩國形容,這些道理任何受過法律訓練的人都知悉,「唔識法律就俾楊岳橋嚇死,識法律的人,就俾楊岳橋笑死」,相信他提出有關「建議」,只是「打政治牌」,為修訂《逃犯條例》的審議工作,添煩添亂。

傅健慈質疑雙重標準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指出,反對派千方百計阻撓修例,一方面聲稱對保安局繞過法案委員會審議程序的做法「表示遺憾」,但自己又提出相同類似的做法,完全是雙重標準,令人大惑不解。

他認為,反對派的做法反映他們根本不介意有急切性的法案應該「直上大會」。

葉俊遠:對被告不公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質疑,楊岳橋提出所謂「港人港審」的建議,完全沒有考慮到搜證的問題,按照香港的證據法規,香港的執法人員根本沒有權力到事發當地搜證,此對被告也不公平,楊提出的建議,只是混淆視聽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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