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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劫178萬元 疑事主自導自演

2019-05-22

劫匪中空寶擄「二判」追數 驚動警方拘8人揭局中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鄺福強)土瓜灣一間找換店外14秒劫178萬元案件,因為事後葵涌一宗擄人禁錮案,而揭發實為一宗自編自導自演「局中局」的劫案,劇情如港產懸疑片,而幕後黑手疑是遇劫的物流公司東主。有人疑財務出問題,度出「真打劫、假遇劫」奸計,叫死黨充「二判」招兵截劫目標並分贓,卻隱瞞目標是他自己,其實他遇劫時手袋內根本無錢,劫匪「中空寶」後又找6名朋友禁錮二判追數,結果驚動警方一網成擒,揭發局中局,旋即拘捕假劫案的幕後黑手,目前有8人落網。

被捕的8名男子,年齡介乎19歲至38歲,當中包括自編自導自演劫案的姓譚(38歲)主腦,以及姓陳(29歲)的劫案二判。據悉譚是一間物流公司的東主,譚和陳是朋友關係,其餘被捕者大部分報稱無業,也有報稱從事貿易、物流運輸,部分人疑有黑社會背景。

黑手財務問題 昆「判頭」搵人

據悉,姓譚主腦早前找來陳商量打劫計劃,有人聲稱掌握了一名目標人士行蹤,包括對方要到土瓜灣木廠街一間找換店匯錢,出現的地點及時間,對方身上可能有200萬元,茬祗t責安排人手行劫,事成之後再分贓,及至20日下午,其實在現場出現的行劫目標是譚本人,其手袋內也沒有錢,當日下午1時許,他持手袋到土瓜灣木廠街一間找換店,4名劫匪根據陳提供的資料下手打劫,毆傷譚後成功搶去手袋,登上一輛私家車逃去無蹤。

詎料,4名劫匪隨後發現手袋內並無現金巨款,但遇劫受傷的譚當時向警方報稱損失現金178萬元。4名劫匪不甘「中空寶」,打算找姓陳「二判」對質並追討佣金,但因被追緝又不方便出頭,遂找來另外6名男死黨「刮友」,在20日下午找到陳,陳被挾上私家車禁錮,但他並不知道被譚擺上^,他致電返家求救,家人報警,及至昨日傍晚6時,警方接報後初步以為是一宗擄人劫案,遂通知前線多輛衝鋒車進行圍捕,未幾即在葵涌打磚坪街及石建街截獲兩輛可疑車輛,拘捕車上6名男子,而獲救的陳則報稱因涉及約100萬元的財務糾紛遭人非法禁錮,並爆出土瓜灣劫案的來龍去脈,又稱他本人亦是被騙。探員遂返回醫院,將遇劫受傷的東主拘捕。

「刮友」6人 二判黑手「一鑊熟」

九龍城警區總督察(刑事)呂思豪表示,案件經調查揭發涉及自編自導自演的局中局後,隨後再將陳以及報稱遇劫痛失鉅款的譚姓物流公司男東主拘捕,目前8名男子分涉誤導警務人員、串謀行劫及非法禁錮被通宵扣查。

呂思豪指,疑犯中有負責策劃的主腦,至於犯案動機將循涉案人士的財務狀況、欠債記錄及是否涉及監守自盜等多方面調查,另外警方仍正設法緝捕4名落手真打劫的男匪徒。警方不排除幕後主腦欠債或其他詐騙案才策劃劫案。

另外,涉案被捕者分別涉嫌「串謀行劫」、「非法禁錮」及「誤導警務人員」三宗罪。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三宗罪中以「串謀行劫」刑罰最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陸指出,雖然一般情G下,「串謀行劫」很難會判處終身監禁,但法官在判刑時會根據劫案情節而衡量刑罰,包括被告有否傷人、有否使用武器、有否綑綁或禁錮等因素,可能會增加監禁刑期。根據香港法例,「串謀行劫」在區域法院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高等法院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非法禁錮」最高刑罰監禁7年及罰款;「誤導警務人員」最高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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