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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議員違背政治倫理 出賣國家和香港利益

2019-05-25

黎子珍

反對派勾結外力,要求西方國家干預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反而指中央對修例發聲是干預、破壞「一國兩制」,這完全顛倒了政治倫理。中央本來就有權有責,反對派說成干預;外部勢力根本無權置喙,反對派卻主動邀請他們干預。這種錯亂的政治倫理,令人質疑反對派議員到底效忠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表明,中央支持修例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中央希望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和維持良好法治。她又直斥部分反對派議員雙重標準:「如果中央說兩句話就是干預、破壞『一國兩制』,部分議員去到很遠的地方,邀請外國介入,卻是理所當然?」

反對派到底效忠誰

反對派議員自今年3月起,頻頻外出要求歐美國家干涉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損害香港和國家利益,令人質疑究竟他們效忠哪個國家。特別是在中美貿易戰升溫的背景下,美國與香港反對派一唱一和阻遏修例,顯示美國根本把香港反對派當作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危害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政治棋子。在這種情況下,中央當然不能再隱忍退讓,不得不出手反擊。

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分別表明支持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代表中央作出完全支持本港修訂《逃犯條例》的重要表態,這本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合憲合法更是合情合理,但卻遭到反對派政客的無理攻擊。邀請外部勢力干預的反對派,馬上出言指責中央「干預」,有反對派議員甚至聲稱中央政府表態是「醜惡地介入」修例,很難想像,這是出自於宣誓效忠基本法的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之口。反對派議員的「醜惡」表演,完全顛倒了政治倫理。

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也是基本的政治要求。因此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效忠誓言,意味�茈萿k會議員必須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中央本來就有權有責,反對派說成干預;外部勢力根本無權置喙,反對派卻主動邀請他們干預。這種錯亂的政治倫理,令人質疑反對派議員到底效忠誰? 

反對派顛倒政治倫理涉嫌發假誓

修訂《逃犯條例》,是「一國兩制」下香港自治範圍的事,是中國內政。修訂《逃犯條例》不但不會損害「一國兩制」,反而使「一國兩制」更加完善。這與美國和西方沒有任何關係,無論從什麼角度,外部勢力都無權置喙。反對派卻不顧基本政治倫理,變本加厲要求外力干預。反對派的行為明顯違背了誓言,效忠了錯誤的對象,失去了特區議員應有的尊嚴和資格。作為特區議員,為美國提供彈藥危害國家和香港,他們還有什麼資格當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

外國也有反對派,然而是忠誠反對派,不管多麼不滿意現政權,他們都忠於自己的國家,絕不會勾結外部勢力,做出損害本國利益的事。維基百科對此解釋:「在政府的議會制度中,忠誠的反對派是立法機構中的反對黨。『忠誠』一詞表明,雖然非執政黨可能反對現任內閣的行動,但仍然忠於政府權力的來源。」《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立法會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架構,立法會議員必須忠於特區政府的權力來源,豈可勾結外部勢力,做出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的事?

效忠國家是普世慣例,更是基本政治倫理。例如,美國國會兩院新會期和美國大多數各級政府的會議開始時,全員要宣誓效忠。誓詞中的「不可分裂之國度」(indivisible),就是防範和懲罰分裂和叛國的法律規定。美國法律規定叛國罪終身不得在美國擔任任何公職,遑論參選議會。在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中,規定參眾議院議員和任何州政府官員,若在宣誓效忠憲法後鼓動叛亂或協助美國的敵人者,取消成為議員的資格。美國憲法作出如此嚴格的規定,正反映在主權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上,並沒有任何含混的空間。在美國全面遏制中國,對中國極限施壓的情況下,反對派公然明目張膽邀請美國和外部勢力損害香港和國家利益,如此顛倒政治倫理,涉嫌發假誓,不僅須受到嚴厲譴責,而且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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