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俗稱「O記」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根據線報追查昨日下午掩至天水圍天瑞h一單位搜查,揭發一個「家庭式」煙霧彈製造中心,拘捕一名無業漢及其母親和妹妹,初步懷疑有人在家中自製煙霧彈,以供應給暴徒襲擊警方防線。
被捕3人包括一名28歲的無業男子,其47歲母親及23歲妹妹,3人俱暫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罪名被帶署扣查。
警方懷疑有關爆炸品涉及近期連串示威中的暴力衝突場面中,有暴徒曾使用擲向警方防線的煙霧彈,早前天水圍警署外有私家車發射的煙花爆炸品事件也是調查方向之一。
警方將調查3人的背景、製造爆炸品的動機等方向作跟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涉案被捕。
檢30枚已製成煙霧彈
現場檢獲的爆炸品包括有約20枚至30枚已製成的煙霧彈,一批半製成品,一批鉀粉、鎂粉等製彈用原材料,及一批製造工具等。檢獲的煙霧彈威力,要待爆炸品處理組人員檢驗確定。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早前根據線報,深入追查後鎖定目標,至昨日下午約4時50分,探員採取行動,掩至天水圍天瑞h瑞滿樓的目標單位搜查,在屋內檢獲上述一批煙霧彈爆炸品。由於恐有爆炸危險,警方立即召來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即場檢查懷疑爆炸品後,並將部分有即時危險的物品檢走處理,其餘暫無即時爆炸危險的證物,則由探員檢走作進一步化驗。
至晚上探員先後將3名涉案男女蒙頭帶署扣查,其中男疑犯雙手要用布包裹押走。
資料顯示,一名21歲公開大學男學生,2015年立法會二讀《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在金鐘被警員搜出1公斤「煙霧餅」,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指從庭上播放點燃2克的「煙霧餅」的片段可見,爆炸品已冒出大量白煙,而被告當時攜有1公斤「煙霧餅」,因此是次控罪嚴重。而法例本訂明非常嚴厲的罰則,唯一能接納的量刑理由是被告管有而非點燃爆炸品,因此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是為了「保障公眾,執行公義」。被告其後就刑期及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