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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按《檢控守則》行事 匿名信指控無稽

2019-08-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自稱是「一群檢控人員」的匿名人前日以律政司信箋發表公開信,聲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處理牽涉大型公眾活動的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視檢控原則如糞土」,又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不能做好把關工作」。律政司發言人昨日回應表示,對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感到非常遺憾,重申鄭若驊和梁卓然均嚴格按照《檢控守則》行事,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批評匿名信有違檢察官的政治中立原則,質疑信件的真實性。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回應匿名信時表示,司長和專員面對匿名信中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感到遺憾。律政司司長有憲制責任和職責,就刑事檢控工作作出決定及監督。檢控與否的決定,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不會有任何政治考慮,司長亦一直都按照以上原則處理所有案件。

發言人表示,刑事檢控專員上任後,恪守《檢控守則》,致力履行檢控職責、維持司法公義,堅守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確保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將來亦會帶領刑事檢控科團隊,繼續以同樣的專業態度,處理刑事檢察的工作。

江樂士批信件違檢控官中立性

江樂士昨日亦回應道,匿名公開信令人震驚。他強調,檢控官不但要恪守中立的原則,更要被視為中立,否則社會就會質疑檢控官的個人意見會否影響檢控工作。

他指出,香港律政司是國際檢察官協會的成員,該協會「檢控官的專業責任準則及關鍵責任和權利聲明」第一條規定,檢控官必須「盡全力、被認為、持續地保持獨立和公正」。

他批評發表公開信的檢控官員明顯偏幫示威者立場,並沒有遵守上述第一條的守則。如果能夠查明這些檢察官的身份,就有必要確保他們不會對《逃犯條例》以及之後的示威有關的任何案件提供諮詢意見。

江樂士亦質疑公開信的真實性,認為絕對有可能是外人設法取得律政司信紙。他批評匿名形式缺乏勇氣,旨在誹謗刑事檢控科同事,引發律政司內部糾紛、損害部門的聲譽,削弱公眾對檢控制度的信心,而且其指控並無事實根據。

他續說,若匿名聯署者並無參與相關檢控工作,則他們根本無從得知檢控決定如何得出;若其有參與檢控,則應該掌握有力證據,並向警方舉報有人違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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