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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女性贊成設立窺淫罪

2019-08-23
■民建聯調查發現逾一成女性曾被偷拍,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窺淫罪和偷拍裙底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趙夢縈  攝■民建聯調查發現逾一成女性曾被偷拍,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窺淫罪和偷拍裙底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趙夢縈 攝

民記調查揭10.8%人曾遭偷拍 當中僅一成會報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夢縈)香港每年發生約300宗偷拍猥褻照片案件,民建聯一項電話調查顯示,逾一成的受訪女性曾被偷拍,但當中僅一成人報警處理,民建聯相信實際情況可能更加嚴峻。現時本港未有針對偷拍的法例,之前人稱「萬能key」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判不涵蓋用自己手機進行的偷拍罪行,致使法律出現真空地帶,疑犯難以入罪。民建聯促請政府盡快制定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同時建議港鐵設立女性車廂,以保障婦女隱私。

民建聯在今年4月至5月期間,以電話訪問了615名18歲以上女性,逾一成(10.8%)人表示曾被偷拍,當中僅得一成(10%)人會報警處理,不足一成(6%)選擇透過網上申訴,反映警方接獲案件數字僅是冰山一角。逾一成半(15.7%)受訪者曾目擊他人偷拍 ,但其中近三成人(28.4%)選擇對罪行不予理會。

逾三成指加重刑罰最有效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認為,港人可能出於怕事或怕耽誤時間等心理,對偷拍罪行反應冷漠。

是次調查中,有76%受訪者贊成訂立窺淫罪,65.3%受訪者認為現行法例不足夠防止偷拍,30.1%受訪者認為加重刑罰對防止偷拍最為有效。

促速設偷拍裙底罪免「無王管」

葛珮帆指出,在未訂立窺淫罪和偷拍裙底罪之前,警方仍然可以《刑事罪行條例》中的「遊蕩」罪對偷拍行為進行起訴,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及罰款5,000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為解決偷拍「無王管」的現狀,民建聯促請政府盡快設立窺淫罪和未經同意下偷拍裙底罪,並將兩罪列為性罪行及納入性犯罪核查機制。她並指,遊蕩罪只適用於公眾地方,故希望新法例將適用範圍擴展至公眾及私人地方,以增加其阻嚇作用。

對於偷拍罪行高發的公共交通工具,民建聯建議港鐵效仿廣深地鐵和日本等地,設置女性車廂,以及擴大現有CCTV的監測作用。葛珮帆表示,民建聯曾就女性車廂事宜多次與港鐵方面進行溝通,惟對方表示地鐵人流龐大、執行困難以及與消防條例有衝突,而未有認真考慮,她對港鐵態度感不滿。至於港鐵現有的CCTV,惟有受害人在現場捉住疑犯並即時報警的情況下,才能取用CCTV影片發揮法律作用。葛珮帆認為政府應擴大視頻的監視作用。

另外,就近年經常有人上傳女性親密視頻或相片的行為,民建聯建議政府研究立法,將此列為刑事罪行,以保護受「艷照」困擾或要挾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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