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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屢阻蒐證 疑掩爆眼真相

2019-09-09
■爆眼女傷者屢阻撓警方索證,建制質疑其動機。圖為她當日受傷的情況。 資料圖片■爆眼女傷者屢阻撓警方索證,建制質疑其動機。圖為她當日受傷的情況。 資料圖片

警三度索報告遇阻 建制:若對她有利怎不公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一名女子爆眼失明,因女傷者一直不合作及諸般阻撓,令警方無法向醫管局取得醫療報告,未能釐清爆眼是由警方布袋彈抑或是暴徒彈叉鋼珠造成,真相一直撲朔迷離。昨日再傳出,上周警方第二度申請法庭搜令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時,女事主委託律師去信醫管局反對交出醫療報告。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質疑,「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女事主極力隱瞞真相的目的惹人思疑;同時近期網上不斷有人「未審先判」,不負責任散播她是遭布袋彈射盲的言論,藉機鼓動市民暴力示威,嚴重破壞社會安寧。

根據資料,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有女子爆眼受傷後,網上即時有人聲稱女子是被警方布袋彈槍射盲右眼,更附上女傷者眼罩被布袋彈擊毀的圖片;但當時現場有傳媒拍攝到女傷者眼罩並無布袋彈,更有人懷疑其傷勢是誤中附近暴徒彈叉發射的鋼珠所造成,惟最有力證據之一的眼罩被人私自取去,加上女傷者一直拒絕合作,令警方無法核實受傷原因。

出律師信拒警索醫療報告

消息稱,警方為釐清事件真相曾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的醫療報告,但被醫管局以未獲女傷者同意而拒絕;其後警方向法庭申請搜令索取醫療報告,因僅列出事發地點涉及衝突事件,無女傷者個人資料,醫管局拒絕向警方提供醫療報告。直至上周,警方獲得女傷者姓名及身份等資料,並再度取得法庭搜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時,女子便委託律師去信醫管局表明反對醫院交出醫療報告;女傷者諸般阻撓警方索取醫療報告的動機,令人質疑是否想隱瞞一些不想公眾認清的事實,或是想誣告某些人,造成社會混亂。

梁美芬:無助證明眼傷成因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質疑,女傷者發律師信阻止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是因為報告內容對示威者不利,指做法無法證明其眼部傷勢的成因,「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

警方在事件發生後曾多次呼籲女傷者主動就事件報案,令警方可以取得更多資料作調查,但有意見認為女傷者報案可能會因此被起訴;梁美芬指,警方現時已經掌握其身份,是否調查眼部受傷原因不影響警方調查她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現時沒有辦法證明,事件可能是子虛烏有,反對派在這個情況下不應該繼續以此事件指責警方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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