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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須守護法治文明的價值觀

2019-10-22

潘偉傑 時事評論員

首先,我強調我不是一個社會學家,我亦不是修讀社會學。但我是一個有良知的人。

持續4個多月的暴亂,泛暴力派和暴徒不斷摧毀香港的核心價值一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友愛和多元包容。而以上的核心價值是建基於社會規範。

什麼是社會規範?它是指身處同一社會的人共同擁有的信念和價值標準,包含了某種道德意味,是被一般人認為是「對的」,是以「應當」並加以遵守的標準,不論它們是否有用或有效。社會規範可以分為四大層次: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和法律。

試問以前香港大街小巷有否經常出現互相指罵、推撞,甚至圍毆情況發生?這些新興的「風俗習慣」,有蔓延下去的跡象。每逢周六、日,街頭上經常出現「私了」(即是自行用武力解決)。

另外,「禮、義、廉、恥 」已被「逢政府必反」、「仇警」的思想掩蓋。宗教信仰通常導人向善,最諷刺的是,香港社會近月淪落這種慘況,亦實有賴天主教和基督教會的引導和推波助瀾。教會不但在「戰場」(灣仔、金鐘一帶)為暴徒提供「避難所」,提供免費飲食及休息。與此同時,神父及牧師不斷對教徒進行洗腦。

事實上,香港能得以成為經濟繁榮的國際城市,實有賴香港建立一套完善的司法制度。不論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每人都可享有公平公正的審訊。以上的情況已成為過去。香港的司法制度,已被戴耀廷在5年前所提倡的「公民抗命」、「違法達義」所摧毀。任何破壞社會的違法行為,存有「公民抗命」意義,即是輕判。法官們已經成為這班暴徒的「逃生門」,警察捉拿,法官放生,實為人詬病。

當以上四種規範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出現變化,人們就開始會問:「為什麼我需要遵從這樣的社會規範?」當大家都萌生這種思維,社會的和平就出現危險。每當發生不公義的事情,用自己的方法「私了」,對司法制度已沒有信心。現有的價值觀已撐不住腳,而道德價值就要慢慢荼毒至下一代。下一代亦不斷受到以暴易暴的價值觀洗腦,原先正確的道德觀開始變得模糊,人只會靠暴力來爭取他/她想得到的東西。整個社會慢慢地由文明社會,演變成蠻夷社會。

以上的推演並不是危言聳聽!如果大家對這4個多月發生的事視若無睹、若無其事,香港的價值觀已經開始改變。

我們都是香港人。為了我們的下一代,一定要止暴制亂,恢復正常的道德倫理,香港無本錢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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