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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兩部未成年人法律修訂--草案全文公佈 向社會徵求意見

2019-11-02
■草案構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圖為一名民警在貴州省一所小學給學生們講解校園安全知識。 資料圖片■草案構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圖為一名民警在貴州省一所小學給學生們講解校園安全知識。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對於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首次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等,日前公佈草案全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新增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兩章,法律條文較現行法律擴充將近一倍,通過130條法律規定,構建了較完整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並回應了校園霸凌、網絡沉迷等熱點問題。

內地官方媒體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對社會廣泛關注的未成年人家庭監護、校園安全、人身權益受侵害、網絡沉迷等問題作出積極回應,將部分被實踐證明符合中國國情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寫入草案。

專章明確政府保護

其中,家庭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3章中的13個條文聚焦監護議題,構建了一套以家庭監護為主、國家監護為輔,較為完整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被認為是修法的最大亮點之一。

草案新增的政府保護專章,明確國務院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由公安機關向有用工需求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相關組織提供查詢服務。

回應校園安全等熱點

針對備受關注的校園安全問題,草案明確政府應當保障校園,安全監督、指導學校、幼兒園等單位落實校園安全責任,並建立突發事件的報告、處置和協調機制。同時,政府應當依法維護校園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草案新增的網絡保護專章,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草案指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

國務院將規定具體辦法,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實行時間管理。針對網絡霸凌、暴力問題,草案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侮辱、誹謗、威脅未成年人或者惡意扭曲、損害未成年人形象。發現未成年人遭受前款網絡欺凌侵害或者形象遭到惡意扭曲、損害的,受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及時採取刪除、屏蔽等措施,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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