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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判無期

2019-12-03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受賄案。 中新社■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受賄案。 中新社

非法收受財物7910萬餘元 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人民網報道,昨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受賄案,對被告人努爾.白克力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努爾.白克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努爾.白克力利用擔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推廣產品、享受優惠政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910萬餘元。

「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

法院認為,努爾.白克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努爾.白克力到案後能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且涉案贓款贓物已大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努爾.白克力(男),1961年8月出生,維吾爾族,新疆博樂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努爾.白克力於去年9月被查,今年3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之後被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遼寧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表文章指出,「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文章強調,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行業容易發生權錢交易,產生「圍獵」與被「圍獵」現象,而且一旦發生問題,往往涉及大項目、大資金,影響程度深、波及範圍廣,危害十分嚴重,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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