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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拆上A股 盈利門檻降至6億

2019-12-14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昨天發佈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證監會表示,分拆試點針對整個市場,上市公司可以自主選擇分拆上市的地點。另外,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孫念瑞在例行發佈會上稱,分拆上市公司利潤指標修改為6億元(人民幣,下同),從徵求意見稿的10億元降低為6億元。規定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A股市場上,此前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境內上市幾無先例。中證監今年1月發佈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規定: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QFII投資資金管理不再分幣種

另外,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昨天發佈《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在取消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RQFII)投資額度限制基礎上,合併QFII/RQFII相關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不再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分幣種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可根據投資需要,匯入外幣或人民幣或同時匯入外幣與人民幣資金,並根據所匯入幣種開立相應賬戶。同時,資金管理規定在資金匯出入手續上也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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