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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議員「非議會聚集」無豁免

2020-04-0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陳淑莊涉嫌知法犯法,在《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生效後公然與黨友等40人,在深水埗「下半閘」的酒吧聚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其facebook指出,有關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雖然訂明「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群組聚集」可獲豁免,但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們認為的議員職能,都不在豁免的範圍內。

就陳淑莊認為當晚的酒吧已「下半閘」,不屬公眾地方,根據法例釋義,公眾地方是指。3「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不時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的地方」。特區政府發言人日前亦指出,私人物業如容許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不時進入,例如食肆、酒吧及戲院等,該私人物業亦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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