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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累港或失自行立法機會

2020-04-07
梁美芬強調,尊重主權是「一國兩制」的大前提,是特區必須承擔的責任。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梁美芬強調,尊重主權是「一國兩制」的大前提,是特區必須承擔的責任。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梁美芬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批評泛暴派日前在內會拉布的行為。她認為,泛暴派企圖藉此阻礙《國歌條例草案》實施的做法,既是胡鬧亦是自欺欺人,相關做法只會使立法會喪失自行立法機會。

法律無「過時」 生效便須遵守

梁美芬批評,泛暴派抹黑「叫人尊重自己國歌」的《國歌條例草案》是為所謂惡法,又聲稱要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拉布,阻礙《國歌條例草案》實施的做法,既胡鬧亦自欺欺人。她解釋,若《國歌條例草案》未能在今屆立法會完成本地立法程序,只會使立法會喪失自行立法機會,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附件三訂明凡列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須由特區政府以公佈或立法的方式實施。

對於泛暴派近日指英治時期沿用至今的《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煽動謠言罪」是「過時」,梁美芬指,法律無「過時」之說,只看曾否取消,若生效則必須遵守。她並批評泛暴派譴責法例「舊」,卻拉布阻立法會制定「新」法例。

泛暴派不斷阻撓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梁美芬認為,任何國家都必定有相關法例維護國家安全,國家現尚沒有將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直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而是給予香港自行立法機會,展現中央對香港特區的信任。可惜有關法例原意被泛暴派以「惡法」二字抹黑,複雜的法律條文又甚少有市民會「由頭睇到尾」,令社會對立法原意有誤解。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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