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明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判刑,裁判官明言判處監禁仍是選項。一位政壇老友對自明話:「去年修例風波以來,反對派化身泛暴派,在連場暴亂中煽風點火,扮演極不光彩的角色。區諾軒之流政棍,仗茈萿k會議員身份,肆意阻礙警方執法,不僅充當暴徒保護傘,更一再搞小動作向警方施襲。法院今次判決,是對泛暴政棍當頭棒喝,表明議員身份不是『免死金牌』,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得薯獢B遲早要還,區諾軒、陳淑莊之流知未?」
話說去年7月7日,時任立法會議員的區諾軒帶領一班暴徒在旺角挑釁警方,區諾軒用大聲公推撞警員關志豪的長盾,又用大聲公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朵痛楚。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區兩項襲警罪罪成。
老友說:「修例風波中,泛暴派政棍自恃有議員身份的『金鐘罩』,以為議員『大晒』,充當暴徒頭目。區諾軒、林卓廷、朱凱Y等人多次衝上前線為暴徒開路,什麼『721』、『831』,這些政客煽風點火、暴力衝擊的惡行多不勝數。裁判官指出,當時高振邦已多次要求區諾軒停止叫喊,但區仍然繼續嘈,明顯是帶有惡意對警員造成傷害;區又罵關志豪是『毅進仔』,用大聲公打其長盾3次。這些粗暴的言行,足以證明區諾軒無法無天,被判有罪是罪有應得,還受傷害的警員一個公道。」
老友認為:「修例風波鼓吹煽動暴力,特別是一班煽暴派政客帶頭作惡,令到暴徒襲警不顧後果,變本加厲,由開始時的竹枝、磚頭,演變為後來出動汽油彈、腐蝕性液彈,有警員甚至被割頸,這些暴行、惡果正是泛暴派政客為暴力撐腰造成的。今次區諾軒被判有罪的最大意義,是彰顯法治的威嚴。俗話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立法會議員不是大晒,敢以身試法,就要為暴力違法『埋單』。這也顯示本港司法的公平獨立。相信區諾軒被判罪成,對社會有警醒作用,讓其他年輕人不敢再輕易挑戰法治。」
法治是本港繁榮穩定的保障和根基,煽暴派肆意破壞法治,企圖累社會「攬炒」,要市民付上沉重代價。老友認為,香港要由亂入治,必須讓泛暴派政客清還違法之賬。他說:「泛暴派政客鼓吹『違法達義』、『以武抗暴』歪理,散播『只有暴政,沒有暴力』,誤導年輕人走入歧途。警方嚴正執法、法院從嚴懲處,是撥亂反正之始,讓市民看清泛暴派政客的歪理害人害己,自然會分清是非黑白。」
日前,防疫「限聚令」剛實施,泛暴派政棍陳淑莊就率眾40人在酒吧群聚,公然違法,引起社會譁然。她就拿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做擋箭牌,話議員開會可獲豁免。特首林鄭月娥和政府先後聲明,直指議員也要遵守「限聚令」,並無豁免的特權。
老友指出:「陳淑莊公然違法,罪不可恕。警方已對違反『限聚令』的市民發出第一張告票,自然不能放過陳淑莊。否則『大細超』,如何能服眾?無論襲警還是違『限聚令』,執法都必須一視同仁,讓違法者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才能規範大眾都守法。」